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5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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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基[2002]46号)和眉山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眉教技[2015]52 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考试对象2015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科目、内容、分值和时间1.考试科目:初中物理、化学。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3.考试分值:初中物理、化学各10分,共20分。4.考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10分钟。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

青神县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宏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龚志平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黄 敏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永东 青神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

杨 伟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陈 为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监审股股长考务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考务办公室主任:龚志平,副主任:刘永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考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试题与保密工作

1.试题由市考务办公室组织专家命题,命题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要求必须开设的探究实验,以及要求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本次考试每天使用一套,每套5个考题。试卷由市考务办公室统一印制。

2.严格做好考试保密工作。相关人员要层层签定保密责任书。考试保密工作由考务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县领取试题后必须设立保密室并妥善保管试题。考务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实验仪器用品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用品的考试室必须密封,涉及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对考试组织过程中的泄密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及试题使用

2015年我县“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4月28日—29日,每天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点设在青神中学。各校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考试时间按时组织学生到考点进行考试(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考务办公室另文通知)。

六、考务工作

1.考点由县考务办公室统一设置,设置方案报市考务办公室备案。考点设考场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考教师、检录员、领考员、保卫、后勤、信号、医务等根据需要设置。

2.县考务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召开“中考”实验操作考务培训会,对所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考务培训。监考与评分教师掌握评分标准培训在每天开考前进行。

3.考试所需实验器材和用品由县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准备,保证考试需要。

4.考试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眉山市2015年“中考”实验考试规则》(见附件一)。

5.监考评分工作选择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较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采用交叉方式,一名监考教师负责监考二名学生,原则上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对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考务人员应予回避。监考人员现场评分,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评分结果经主监考签字确认后当场登记归档。

6.考点对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要相对分离,确保当天试题保密和考试公正公平。

7.各校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做好迎考工作。

8.考试成绩的统计和上报。考试成绩必须登记造册,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妥善保存备查。考务办公室要按时将考试成绩上报到市教体局。

七、注意事项

1.考点要悬挂印有《2015年青神县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场青神中学考点》的横幅,考点入口醒目处要张贴《考试规则》和《考试流程示意图》。考前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试规则》。

2.考务办公室和考点要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考点要划设“考试警戒区”,考场内要确保用电安全,考场内要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任何事故隐患。

3.考点要在试卷装订封面上做好考场记录,若有违反现象,应由考场主任及时处理,并作好文字记录。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犯考室规则的,应取消监考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各校务必在4月15日前上报考试组织安排,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参考人数、领队等。上交考生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到技装站。

5.考务办公室要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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