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部署,全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创建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创建”),按照《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川教督委办〔2020〕2 号)、《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川教督委〔2022〕1 号)、《眉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5 年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和教育质量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城乡学校、学生群体均能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2028 年前,基本建成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学前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明显提升,政府保障有力,幼儿保教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实现学前教育幼有所育、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机制,为“两项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党政统筹教育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机制,把“两项创建”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各部门教育职责,加大“两项创建”工作考核权重,促使“两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保障,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积极推进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之比提高到75%以上,并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理工资收入。
(三)科学布局,加快促进学校办学资源达标。
加强招生控制,严格按照招生要求,严控学位超标。加快推进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和滨江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增小学学位1080个,幼儿园学位450个。力争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在2025
年9月1 日前投用,滨江幼儿园在2024年9月1 日前投用,化解城区小学、初中和幼儿园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四)加大投入,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数字校园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对全县功能教室不达标的学校进行改建,解决教学设备设施配备率不达标和设备设施陈旧等问题。
(五)优化师资,推动教师队伍共同发展。
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积极通过教师公招、政府购买服务、农村富余教师转岗培训等方式配齐配足幼儿教师。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师资配备,强化教师培训,全面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六)强化安全,全力保障校园平安。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协作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安全保障运行体系、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和安全预警等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四、实施步骤
(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县级自评。2024年4月30 日前,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情况进行自评,并报市级初核。
2.市级初核。2024年6月30 日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县级自评情况进行初核。
3.省级评估。2024年10月,申请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级初核情况和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并组织督导评估专家组对我县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申请国家认定。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家认定。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县级自评。2027年4月30 日前,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情况进行自评,并报市级初核。
2.市级初核。2027年6月30 日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县级自评情况进行初核。
3.省级评估。2027年10月,申请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级初核情况和相关指标进行审核,组织督导评估专家组对我县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申请国家认定。2028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家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研究、谋划“两项创建”工作,各县级有关部门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协同配合,确保“两项创建”圆满完成。
(二)落实问题整改。
紧抓对标自查问题,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教师师资不足、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和学前教育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仪器设备设施老化严重、幼儿园设备设施配备率低、部分学校音体美功能教室不达标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出台支持配合“两项创建”工作的专项实施意见。强化财政、项目等政策支持,优先保障“两项创建”项目建设。
(三)加强督导问责。
县委办公室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两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相关
单位和人员,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附件:1.青神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县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青神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
任务分解表
3.青神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4.青神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年度工作计划
5.青神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1
青神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
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燕强副组长:李仕贵
刘建林
彭章勤
成员:
李燕宋杰林
游晓艳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教体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苏雨县发改局局长
彭 力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科县民政局局长
黄 颖县财政局局长
毛星燕县人社局局长
徐 鹏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永生县住建局局长
陈 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 瑶县文广旅局局长
陈爱中县卫健局局长
陈建英县应急局局长
刘 炯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勇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霞团县委书记
万 琼县妇联主席
黎志红县残联理事长
宋泓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
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公室。
把“两项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重要指标进
行考核,定期督查通报相关单位推进情况。
(二)县政府办公室。
督促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两项创建”工作职责。
(三)县委组织部。
指导教体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
县级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有关政策,提供全县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关数据,配合做好公务员与教师工资收入情况的分析。
(四)县委宣传部。
做好“两项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成果,教体系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县委编办。
1.动态管理教职工编制。及时对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教师补充工作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全县公办学校编外人员数量,确保配齐配足师资力量,会同教体、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工作。
2.督促检查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核查幼儿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和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六)县发改局。
1.将“两项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符合教体事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2.指导、协调、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做好学校校舍和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立项、许可证发放和资金筹措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范围核定相关学校的收费标准,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县教体局。
1.牵头做好“两项创建”日常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编制、规划、安全、社会服务等工作,起草县政府关于“两项创建”工作汇报材料,收集、汇总“两项创建”迎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县级档案资料建设。
2.督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指导推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经费,实施学校管理,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八)县公安局。
1.加强户籍管理,积极为县教体局提供涉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所需的人口户籍信息等数据资料。
2.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保障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协助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法制、交通安全、禁毒教育和指导,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
(九)县民政局。
配合县教体局抓好特殊教育规划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指导困境儿童群体维护自身权益。联合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县财政局。
1.将县本级教育投入列入县财政预算,依法保障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加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经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公办园编制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在编教师之比不低于75%。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十一)县人社局。
1.及时足额配备教师。根据教师编制动态变化,及时补充聘用新教师,保障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结构科学合理,生师比达标。会同县教体局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教师表扬奖励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政策和制度,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性支出,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十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优先解决教育建设用地,将教育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依法查处违法侵占、破坏学校(园)教育用地、场所行为。
(十三)县住建局。
支持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要求。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监督,做好学校消防验收和房屋安全鉴定。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
合理安排运力,为学生上学、返家提供安全的客运服务。做好师生交通运输安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加强学生乘坐车辆监管,维护校园周边乘车秩序。
(十五)县文广旅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小学“双减”政策及“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等工作。
(十六)县卫健局。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
2.指导学校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师生进行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定期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卫生检查。
(十七)县应急局。
指导教体系统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十八)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门前无证摆摊点,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杜绝各类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联合发改、教体等部门,监督、检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十九)县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学校周边的城市市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管理。协助交警部门维持城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二十)团县委。
做好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配合教体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学校开展基层团队干部的培养培训和团队活动。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
(二十一)县妇联。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工作,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配合县教体系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配合相关部
门做好教体系统女性维权工作。
(二十二)县残联。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维权工作,配合教体系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二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
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做好应急事件的救援工作。
附件2
青神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资源 配置 (7项指标, 要求每所学 校至少6项 指标达到要 求,余项不 能低于要求 的85%) |
1.每百名学生 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
小学、初中教师高于规定学历系指专科、本科及以上。每所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80%以上,每所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的教师达到70%以上。(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
已达标 |
县委编办根据学生数变化动态调整中小学编制,县人社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标准核定中高级岗位 数,县教体局制定教师专业、学历提升规划,确保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2.每百名学生 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
要求校校都要有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界定。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持续做好骨干教师的遴选和培养工作。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3.每百名学生 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
该指标为体育与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的总数。对50人及以上但不足100 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包含交流轮岗、兼职、走教的体育和艺术(美术、音乐)教师。要求毕业证书(包括学位证)或转岗培训证书应与教师花名册对应,保障艺术教师的质量和水平。信息来源:教 |
已达标 |
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根据全县中小学艺体学科教师空缺情况制定招录计划,县教体局做好艺体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统筹使用。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16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育事业统计报表。 |
||||||
4.生均教学及 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是指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近三年评估中,对于人口密度过高的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学校,由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与之签订了租赁合同的教学及辅助用房也纳入生均面积计算。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信息。 |
已达标 |
今年数据初步预测小学6.7平方米,初中9.01平方米,均达标。(今年初步预估差异系数,小学0.45,初中0.38) |
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5.生均体育运 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
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馆面积之和,运动场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的土地面积。近三年评估中,对于人口密度过高的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可包括经改造(改建)后,能够满足学生运动需要的、专用的、安全的活动空间,如校园内部的地下、楼顶等区域设立的专用运动场地,由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与之签订了租赁合同、保障学校上课时间专用的校外周边体育场馆(可步行10分钟内到达,且有安全的交通保证)。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今年数据初步预测小学10.3平方米,初中12.74平方米,均达标。(今年初步预估差异系数,小学 0.56,初中0.24。差异系数变大问题,可以通过合理调整面积解决) |
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6.生均教学仪 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 |
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
未达标,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有2所小学(学道街小学、实验 |
对照省2021新标准清核学校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加大经费投入查漏补缺,升级更新,确保2024年4月前不达标学校全部达标。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上、2500元以上。 |
小学)、1所初中(实验中学)不达标。 |
|||||
7.每百名学生 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
主要指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 生展示功能的教室(普通教室、专用教室中配置相关设备实现相关功能的房屋)。 |
已达标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政府保 障程度 (15项指标 均要达到要 求) |
8.县域内义务 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0〕80号)和《关于印发 〈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2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两改组〔2021〕2 号)《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其规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县政府办公室、县规划自然资源 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9.县域内城乡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 |
该指标强调四个统一。一是学校统一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进行建设。二是教师编制统一按《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 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配置。 |
未达标,统一的教育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存在问题:教室及功能室设施陈旧、 |
对照省2021新标准对学校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开展清核,加大经费投入查漏补缺,升级更新,确保2024年4月前所有学校达标。 |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三是统一的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四是统一的教育基本装备配置标准。 |
仪器设备配备与省2021新标准有较大差距。 |
||||
10.所有小学、 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近三年评估中,对于在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其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按分别不低于73、67平方米评估;对于最大班额低于3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小学音乐、美术教室单间使用面积均不低于54平方米、初中均不低于61平方米评估。同时各地要做出建设规划,评估后持续跟踪复查,认定后三年之内达到规定标准要求。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未达标。小学:最大班额超过30人的高台、 南门小学音乐、美术功能室未达到指标要求。初中:县实验中学现有美术和音乐教室未达到指标要求。 |
高台学校美术室和功能室连通后面积75.6平方米;音乐教室现有音乐室和音乐器材室连通后,面积可达标。南门小学音乐、美术教室均需要对学校功能室、教师会议室等布局进行大幅调整和改造。实验初中增加美术和音乐教室各一间,在现在教学用房中调整和布置后,可达标。 |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
|
11.所有小学、 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近三年评估中,对于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其学校规模按小学、初中均不超过24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3000人评估。同时各地要做出建设规划,评估后持续跟踪复查,认定后三年之内达到规定标准要求。信息来 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未达标,全县存在大校额(规模超过2000人以上)的学校有学道小学和实验小学。 |
“十四五”期间,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计划投入10000万元,在滨江新区新建小学1所,提供学位1080个,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问题。2023年10月动工,预计2025年秋季开学投用。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 |
2025年9月 |
|
12.小学、初中 |
该指标主要解决大班额问题,要求小学班 |
未达标,全县小 |
严把学生学籍异动审核,严控班 |
县教体局 |
2025年9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
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
学有115个班的班额超过了45人,初中有47个班的班额超过了50人,不符合优质均衡班额要求。 |
额,同时对应年级进行增班,将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以内。 |
月 |
||
13.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6〕9号)有关规定。要求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确保经费实际用于该校,无截留、挪用等情况。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要求特殊学校学生、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取得学籍的残疾学生,均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落实公用经费。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 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9号)有关规定。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5.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
该指标主要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的落实,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文件规定口径测算。 |
已达标 |
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调整的联动机制,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地落实。 |
县委组织 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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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教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360学时。任职低于5年的教师,年培训时间不低于72学时。该指标主要是强调教师继续教育问题,要求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健全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确保培训率达100%,培训学时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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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各校。不包含县域内民办学校。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动态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县委编办、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8.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要求落实2015年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文件规定,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
已达标 |
贯彻落实《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青神财政局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教字〔2016〕7号),完善青神县县管管校聘实施方案,在确保交流轮岗教师达标基础是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
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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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 |
专任教师是指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要求均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已达标 |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确保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 |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 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 别达到100%、95%以上。 |
该项指标主要是检查学校是否落实了中央和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要求。 |
已达标 |
下一步需要公安提供县域内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用于核查入学就学情况。 |
县公安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1.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
要求落实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保证本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县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倾斜。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22.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 |
随迁子女就读比例=(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数+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数)/全县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教育 质量 (9项指标 均要达到要 求) |
23.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
初中毕业人数与毕业年级3 年前初一时在校生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初中三年巩固率=(毕业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入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出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前初一时在校生数—毕业年级三年死亡学生数)×100%。 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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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
指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附 |
已达标 |
县残联、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达到95%以上。 |
设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取得学籍、纳入学籍管理)总数,占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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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 信息化。 |
1.学校章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规定,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 校重点决策机制。 2.信息化: ①学校管理信息化,指在行政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实现信息化。②教学信息化,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是否达 到100%。信息来源: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及教学融入教育信息化相关佐证材料。 |
未达标,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 信息化存在的 问题:全县学校无数字化校园 平台,管理信息化缺乏平台支 撑,教学中信息化融合应用和 水平不高。 |
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根据全市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情况,适时推进青神平台建设,为全县教育教学管理提供强力支撑,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后续培训力度,强化课堂融合应用的效果提升与评价。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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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信息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等。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7.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
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运用提升培训率达到 100%;各学科必做实验开出率90%以上,课后服务期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及音乐、美术、计算机等专用教室。教师按规定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并合格。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实验通知单、实验室日志、实验开出率统计表、仪器设备借还登记册 等) |
未达标,部分学校教室及功能 室多媒体设备 老旧,影响使 用。没有统一的平台,教师个人教学空间不能 在平台上体现,部分教师运用 信息技术进行 教学或信息技 术与学科整合 技术水平不高,效果不好。 |
加大经费投入,升级老旧的多媒体设备,加快平台建设,建强教师个人空间,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后续培训力度,强化课堂融合应用的效果评价。经测算需要补充配备办公电脑约450台,教学多媒体设备(含功能室)约175套。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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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有相关要求和部署。各学校环境整洁优美,学校德育及校园文化相关制度健 全,措施或经验可复制可推广。信息来源:相关佐证材料。 |
未达标 |
指导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总结提炼办学经验成果。 |
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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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按国家和省要求开齐开足课程(1.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建好配齐劳动和综合教育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组织实施好劳动周。2.综合实践教育课时安排: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 |
未达标 |
指导学校加强劳动和综合实践教育,建设好劳动实训基地。 |
县教体局 |
2024年3月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信息来源:课表、教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
||||||
30.无过重课业负担。 |
符合国家中小学“双减”政策及“五项管 理”相关规定。信息来源:结合社会认可度调查进行核实及相关佐证材料。 |
已达标 |
下一步需请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提供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文广旅 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
该项指标主要是反映教育的实际水平和校际间均衡程度。 |
已于2023年5月参加四川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预计今年11月份反馈结 果。 |
县教体局 |
|||
社会满 意度 |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
1.调查内容。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关爱、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 2.调查对象。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采用抽样方式进行,抽样数量一般按申报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若申报县常住人 |
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督导组按程序实施。 |
县教体局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及查阅途径 |
达标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口低于40万,抽样数量原则上不低于600人。调查对象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3.结果使用。社会认可度调查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满意度85%以上)的申报县,不再开展其他后续工作,即终止对该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
备注:
1. 评估五个前置条件:一是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满三年以上;二是申报前三年未发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办学条件、差异系数等指标不达标现象,其中,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超过0.60、0.50;三是在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系数低于0.15;四是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测算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高于0.50、0.45;五是申报当年该县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否决事项:一是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二是存在违规择校行为,三是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四是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五是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六是有弄虚作假行为。
3.资源配置须满足: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标,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及不足50人的教学点。
4.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教学仪器设备值、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四项指标需要做拆分处理。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初中学校数据。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对于少数地区存在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初中附设小学班、高中或中职附设初中班的情况,可按照上述办法做相应比例的拆分。新建学校按在校年级数进行折算。
5.本表“指标解释”不涉及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法定统计报表的解释口径变化。
附件3
青神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A1.普及普惠水平 |
B1.普及普惠水平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总数÷县域常住人口中3~5 岁年龄组人口数(民族地区可为4~6 岁年龄组人口数)×100%。依据当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达到85%以上。 |
已达标 |
但下一步需请县公安部门提供每年9月份“县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 |
县公安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C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县域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00%。依据当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达到80%。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
C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县域公办幼儿园(含非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幼教点)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00%。依据当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达到50%。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28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2.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落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中小学党建(含幼儿园)汇报。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加强对幼儿园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教职工中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
未达标,民办幼儿园第一党支部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2个幼儿园(跨世纪幼儿园、爱迪阳光幼儿园)暂未单独建立党组织。 |
抓好民办幼儿园发展党员工作,按程序推进党组织建设工作,拟于2024年12月底 之前完成单设。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 |
2024年12月 |
B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综合考虑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三孩政策全面实施、人口流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且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三者均明确。 |
未达标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供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且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 |
2027年3月 |
||
B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 |
每个乡镇至少办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含未独立建制的乡镇中心校附设幼儿园)。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太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民族地区办好“一村一幼”。幼儿园点位布局满足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 |
||||||
B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认真落实《四川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及当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做到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五同步”。 |
不涉及,城区幼儿园分布较密集,根据县域实际情况,我县无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需求。 |
县住建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 |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运转良好。 |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运转良好。 |
暂不涉及(目前暂无建成投用配套幼儿园,万景进园已按规定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但暂未建交)。 |
县住建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 |
||||
B6.财政投入到位 |
C10.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 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 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 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 号),从2020年起,公办幼儿 |
已达标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础 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原有生均拨款标准及其他形式拨 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水平。 |
|||||||
C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 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 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 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 号),从2020年起,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社区、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础标准可参照公办幼 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执行。 |
不涉及,我县无此类幼儿园,无拨款需求。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
C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落实《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标准和程序;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号),从2020年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 |
已达标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B7.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 |
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 |
已达标 |
继续实施动态调整,县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适时调整收费标准文件。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园收费办法。 |
管局、县教体局 |
||||||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相关部门建立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规范调整收费标准且依法依规收取费用。 |
已达标 |
继续实施动态调整,县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适时调整收费标准文件。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 管局、县教 体局 |
长期坚持 |
||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在实地督导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已达标,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
县发改、县 财政局、县 市场监管 局、县教体 局 |
长期坚持 |
|||
B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教师 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没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 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没有公办幼儿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 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县域内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 水平与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 水平之比不低于75%。在实地督 |
未达标 |
县政府(或财政、人社、教育三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幼儿园公民办教师收入保障的文件,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幼儿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投入,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在编教师75%问题。 |
县财政局、 人社局、县 委编办、县 教体局 |
2026年12月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导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
C17.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及当地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情况;没有拖欠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没有民办幼儿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在实地督导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未达标 |
强化民办幼儿园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执行情况督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
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
2026年12月长期坚持 |
||
B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2号),区域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并在审批、年检、日常监管中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和“三防”建设普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
已达标 |
继续加强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宣传预警常态开展;幼儿园安防建设到位,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 |
县委政法 委、县公安 局、县交警 大队、县交 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 管局、县卫 健局、县消 防救援大 队、县综合 执法局、县 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 |
在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学前教育领域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 |
已达标 |
继续防范遏制涉园责任事故与意外伤害,目前无涉园安全负面反映。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全责任事故。 |
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局、县教体局 |
|||||
B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制度,各类证照齐备合格,规范执行“先证后照”和年检制度。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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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落实各类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网站和实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未达标 |
将全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
县教体局 |
2023年10月长期坚持 |
||
C22.建立3—5 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落实《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原则上确保3年一个督导评估周期内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办园行为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
已达标 |
2022年已对我县7所幼儿园开展首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2023年第二轮督导7所幼儿园;计划2024年完成全覆盖(督促没有房屋安全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和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民办幼儿园按要求及时办理)。 |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 管局、县教 体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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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建立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
已达标 |
我县于2014年起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开展3届,拟于今年10月实施换届,同时按照新的要求更换督学挂牌内容。 |
县教体局 |
2023年10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全面完成无证园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实地督导评估时未发现1所无证园。 |
已达标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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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民办幼儿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加强营利性幼儿园备案、审核、审批工作,开展民办园上市情况和过度逐利情况的摸底排查。民办幼儿园没有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且无过度逐利行为现象,实地督导评估时未发现1起。 |
已达标 |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营利性幼儿园备案审批工作。 |
县市场监 管局、县教 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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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 |
B11.办园条件合格 |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配备普遍达到四川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DB51T1433—2021)要求,其中“活动室设施设备器材配备”中必配设施设备,配置数量达到100%;“幼儿园玩教具园配要求”和“幼儿园玩教具班配要求”中必配玩教具,配备数量不低于85%,鼓励教师自制玩教具;幼儿用桌、椅、床分别满足1位/人;幼儿生均图书≥5册。 |
未达标,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全县幼儿园设备设施器材配备不均衡,部分幼儿园设施设备器材和班配、园配备教玩具配备数量不足,配备率在44%左右(未达标)。 |
加强经费投入,加大自制教具开发研制,确保活动室必配设施设备配置数量达到100%;玩教具中园配和班配必配数量不低于85%。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6年12月 |
C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2017 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其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 |
已达标,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实验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生均建筑面积” ≥8.17 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3项面积指标达标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0%,未达标的要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
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9.4平方米、11.5平方米,均达到标准。全县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幼儿园的3项指标达标率高于50%。 |
||||||
B12.班额普遍达标 |
C28.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 《幼儿园工作规 程》有关规定。 |
县域内幼儿园小、中、大班分别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不超过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班额达到85%以上。 |
未达标 |
一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滨江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开工建设,2024年投入使用。二是严控招生计划,指导幼儿园落实分班规定。 |
县住建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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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教师配足配齐 |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 职工。 |
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 名保育员。以幼儿园为单位,教职工配备普遍达到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1:9的规定要求。 |
未达标(公办园在园幼儿3253名,教职工418名,约需补充47名教职工;民办园在园幼儿831名,教职工116 名,约需补充2名教职工;公办园保教人员312名,约需补充50名;民办园保教人员80名,约需补充12名。) |
强化幼儿师资配备,拓宽幼儿师资补充渠道,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按当前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共约需补充教职工49名;保教人员62名)。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2026年12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C30.公办幼儿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在实地督导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有编不补”的情况。 |
已达标 |
继续强化幼儿师资配备,拓宽幼儿师资补充渠道,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杜绝“有编不补”情况。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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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依据当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测算,必须达到此标准为达标。 |
未达标(目前全县公办园专任教师218 名,已达标;民办园专任教师47名,约需补充8名。) |
强化幼儿师资配备,拓宽幼儿师资补充渠道,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按当前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共约需补充专任教师8人。)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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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建立并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县域内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100%。(转入学前教育的中小学富余教师,须经过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合格) |
已达标 |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落实县域内幼儿园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开展幼儿教师转岗培训,确保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 |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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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 全员轮训制度。 |
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园长、保教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全员轮训,做到培训、轮训全覆盖且有制度、有经费保障、有实效。 |
已达标 |
落实专项经费,制度培训方案,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园长、保教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全员轮训,做到培训全覆盖。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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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将师德师风建设贯彻教师管理全过程,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优的首要内容;师德监督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全面参与;强 |
已达标 |
继续将师德师风建设贯彻教师管理全过程,全年师德培训不少于10学时;强化师德考核在教师聘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干部选任等方面的核心地位;开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完成情况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化教师地位、权利保护、尊师教育、各方联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
展各类优秀教师评选和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严肃处理失德失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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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在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学前教育领域未发生因师德失范、触犯法律等受到开除处分的严重师德师风事件。 |
已达标 |
继续将师德师风建设贯彻教师管理全过程,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严肃处理失德失范行为。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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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已达标 |
加大对幼儿园办园行为、保教质量督查指导力度,通过集团化办园、共同体办学等措施提升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 |
县教体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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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社会认可度情况 |
B16.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 |
C37.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
通过国家调查平台,对包括家 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开展学 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高于85%以上。 |
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督导组按程序实施。 |
县教体局 |
附件4
青神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
主要任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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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第三季度 |
1.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 2.召开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责任分工,制定创建方案; 3.对照创建指标进行跟踪监测; 4.召开全县学校事业报表填报工作会,确保创建指标数据准确、有效; 5.加强招生控制,严格按照招生要求,严控学位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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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1.指导完成学校事业报表填报工作; 2.指导学校收集整理创建工作佐证材料,形成专档; 3.加大投入,用于部分学校(学道街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全县中小学校仪器设备配备达到省2021新标准、部分学校教室及功能室升级换代、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 4.完成对高台学校、南门小学、实验初中等3所学校音乐、美术功能教室改建,确保达到优质均衡指标;5.加快推进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建设,力争在2025年9月1日前投用; 6.强化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总结办学经验成果,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均达到良好以上; 7.指导学校加强劳动和综合实践教育,用好劳动实训基地,推进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2024年 |
第一季度 |
1.对照优质均衡指标再次展开自查,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形成专档。 2.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报市级初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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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1.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进行初核。 2.根据市级初核意见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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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1.继续根据市级初核意见进行整改。 2.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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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1.根据省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2.根据2024年事业报表补充完善档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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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通过国家认定。 |
附件5
青神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
主要任务 |
备注 |
2023—2025年 |
1.对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点及标准展开自查,形成问题清单; 2.召开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责任分工,制定创建方案; 3.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进行动态监测; 4.强化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现公、民办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 5.制定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且选定具体位置、明 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 6.制定关于保障幼儿园公民办教师收入保障的文件,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幼儿教师工资收入随 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7.强化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执行情况督查,逐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8.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将全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 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9.加快滨江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投入使用,严控招生计划,逐步化解大班额; 10.强化幼儿师资配备,拓宽幼儿师资补充渠道,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 |
2026年 |
1.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投入,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在编教师75%问题; 2.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相应要求; 3.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配备达到四川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设 施设备达100%,教玩具配备率达85%以上; 4.县域内幼儿园小、中、大班分别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不超过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班 额达到85%以上; 5.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齐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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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
1.对照指标再次展开自查,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形成专档; 2.形成自评报告,并报市级初核、省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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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 |
通过国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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