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作者:刘勇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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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青神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县10个乡镇[1]和78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交通

2016年末,100%的村通公路,进村主要道路为水泥路的村73个,为柏油路的村5个。16.7%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

表1 乡镇、村交通设施

单位:个、%


村总数

进村主要道路

路面类型构成

村内主要道

路有路灯的村

通公共

交通的村

为水泥路

面的村

为柏油路面的村

青神县

78

93.6

6.4

16.7

74.4

汉阳镇

4

100.0

0.0

25.0

75.0

河坝子镇

5

100.0

0.0

0.0

100.0

南城镇

7

100.0

0.0

28.6

100.0

青城镇

6

100.0

0.0

83.3

83.3

瑞峰镇

6

100.0

0.0

16.7

83.3

黑龙镇

11

100.0

0.0

9.1

63.6

西龙镇

12

100.0

0.0

16.7

33.3

高台乡

5

100.0

0.0

20.0

80.0

白果乡

15

66.7

33.3

0.0

73.3

罗波乡

7

100.0

0.0

0.0

100.0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100%的村通电,100%的村通电话,全县79.5%的村通天然气,92.3%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98.7%的村通宽带互联网,51.3%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表2 村能源、通讯设施

单位:%


通天然气的村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村

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

青神县

79.5

92.3

51.3

汉阳镇

50.0

100.0

100.0

60.0

河坝子镇

100.0

100.0

南城镇

100.0

100.0

0.0

青城镇

100.0

100.0

66.7

瑞峰镇

33.3

50.0

100.0

黑龙镇

100.0

100.0

27.3

西龙镇

75.0

100.0

41.7

高台乡

100.0

80.0

0.0

白果乡

60.0

93.3

53.3

罗波乡

85.7

85.7

100.0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全县9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00%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9.2%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1.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表3乡镇、村卫生处理设施

单位:%


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乡镇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

完成或部分

完成改厕的村

青神县

90.0

100.0

100.0

19.2

61.5

汉阳镇

100.0

100.0

100.0

25.0

50.0

河坝子镇

100.0

100.0

100.0

40.0

60.0

南城镇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青城镇

100.0

100.0

100.0

16.7

66.7

瑞峰镇

100.0

100.0

100.0

0.0

83.3

黑龙镇

100.0

100.0

100.0

0.0

45.5

西龙镇

100.0

100.0

100.0

25.0

16.7

高台乡

100.0

100.0

100.0

0.0

60.0

白果乡

100.0

100.0

100.0

6.7

60.0

罗波乡

0.0

100.0

100.0

0.0

100.0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全县10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图书馆(室)或文化站,10%的乡镇有影剧院,40%的乡镇有体育场馆,90%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93.6%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3.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85.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表4村文化教育设施

单位:%


有幼儿园、

托儿所的村

有体育健身场

所的村

有图书室(馆)、

文化站的村

有农民业余

文化组织的村

青神县

33.3

93.6

100.0

85.9

汉阳镇

50.0

100.0

100.0

100.0

河坝子镇

20.0

100.0

100.0

100.0

南城镇

42.9

100.0

100.0

100.0

青城镇

66.7

100.0

100.0

100.0

瑞峰镇

33.3

83.3

100.0

100.0

黑龙镇

27.3

100.0

100.0

72.7

西龙镇

25.0

75.0

100.0

41.7

高台乡

60.0

80.0

100.0

80.0

白果乡

20.0

100.0

100.0

100.0

罗波乡

28.6

100.0

100.0

100.0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全县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7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60%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93.6%的村有卫生室。

表5乡镇、村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单位:%

指标

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

有社会福利

收养性单位

的乡镇

有本级政府

创办的敬老院

的乡镇

有职业助理

医师的乡镇

有卫生室的村

青神县

100

70.0

60.0

100

93.6

汉阳镇

100

100.0

100.0

100

100.0

河坝子镇

100

100.0

100.0

100

100.0

南城镇

100

0.0

0.0

100

100.0

青城镇

100

100.0

0.0

100

100.0

瑞峰镇

100

0.0

0.0

100

100.0

黑龙镇

100

100.0

100.0

100

81.8

西龙镇

100

100.0

100.0

100

83.3

高台乡

100

0.0

0.0

100

100.0

白果乡

100

100.0

100.0

100

100.0

罗波乡

100

100.0

100.0

100

85.7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60%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其中5个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53.8%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4%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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