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

  
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作者:宋涛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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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三季度,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农民增收工作书记县长负责制”,多措并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坚持因地制宜,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农村电商和产业融合成为农民增收主要的拉动力量,粮食产业稳点增量发展。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424元,去年同期16353元,同比增长6.6个百分点,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分配格局不断优化

近年来,我县在夯实工资性增收的基础上,努力促进农村居民经营性增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实现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从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看,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里的占比分别为51.1%、35.7%、11.2%、2.0%。

1.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支撑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8905元,同比增长6.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8.6%。工资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支撑力量,对总收入的拉动效果显著。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原因在于:

务工就业助农增收。2022年全县前三季度农民外出务工人数4.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3%;农民工本地务工人2.49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0.81%。

工业企业助力农民工增收。1—8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6亿元,同比增长11%;利润2.8亿元,同比增长10%;应缴税收1.02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人数8775人。实施工业项目44个,预计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同比增长24.76%;其中实现技改投资17.9亿元,同比增长43.54%。

重点项目助力农民工增收。重点推进青神县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德康年产25万头生猪养殖项目、青神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2022年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2021年和2022年农业重点项目总投资165298万元,以重大项目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2.经营净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因素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净收入6227元,增长6.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7.4%,是农村居民收入的第二大主要来源。

农村电商平稳发展。2022年三季度,从事电商户数3595户,新增5户;农村电商收入5.04亿元。一是开展消费券投放活动。积极筹备“消费促进季”第六期消费券投放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以中秋节、国庆节为契机,鼓励和引导全县各企业及商家开展消费活动,突出以节兴商聚势,充分带动我县旅游景区、体育、娱乐、餐饮、住宿、超市、腊肉、水果、药店、家装建材等行业消费复苏,活动参与商户近200家,预计发放消费券100万元,预计拉动全县消费2000万元。二是推进电商稳步发展。积极筹备“青神县电商达人”评选活动,拟对参赛选手进行网络直播、电商销售等行业培训,评选出5名“青神县电商达人”并给予政策奖励。2022年1-7月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04亿元,同比增长33.21%。三是兑现扶持政策。根据《青神县“扶持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已兑现扶持资金410万元,有效带动服务业企业和农村居民增收。

乡村旅游持续发力。一是确定宣推主题。青神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丰富的萤火虫观赏资源。青神县将萤火虫保护性观赏和乡村旅游模式相结合,“关灯”营造“竹里萤光”,让游客成为“追光者”,打造出独特的乡村旅游新业态,竹里萤光成为了青神最大的IP,极大的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局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特色,推出赏萤观花、赏萤品竹、赏萤戏水、赏萤摘果四大主题,给游客一个非来青神不可的理由,让游客沉浸式体验别样的锦绣青神。二是创新宣推做法。青神县巧妙利用抖音、微信等视频宣传平台,陆续推出了“文旅局长说文旅”、“跑哥带你看青神”等短视频宣传节目。在视频中挖掘青神文化、展示自然风光、推介文旅资源,让城市更有温度,有效提升了美誉度和影响力,使山山水水、古韵新风与受众心灵发生共鸣,也让更多的人对青神加深了解,加强关注,推动了文化旅游的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全市文艺新作大赛。做好原创舞蹈《面向党旗永生》、原创歌曲《天府游》、原创舞蹈《枪承》的相关资料上报,同时落实舞蹈《面向党旗永生》排练。进行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创建国家一级馆。筹备四川省“万人赏月诵中秋”眉山分会场活动。三是紧扣宣推热点。我县始终坚持以开展文旅活动为抓手,积极推动文旅产业的发展。除持续开展中国国际竹产业交易博览会、“百舟竞渡迎端午”龙舟赛等大型会节活动外,在疫情可控情况下,在每个节假日期间更是要求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不断推陈出新,及时向外界发布各类活动预热、引导信息,让游客更有效的了解到青神县文旅情况,从而更好的安排选择游线。

3.转移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性收入1945元,增长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9%。2022年前三季度农户生产补贴总额为1868.4万元,比上年增加41.1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25%。涉农项目资金到位资金1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万元,同期增加10.06%,惠农补贴资金19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51万元,同期增加1.7%。县本级财政“三农”投入资金111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9.32万元,同期增加10.42%。

4.财产净收入投资渠道拓宽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净收入347元,增长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1%。全县期末累计土地流转达面积达99315.38亩,较去年新增491.1亩,2022年平均流转价格为918.7元/亩.年,土地流转去向为种养大户,流转用途为粮食类。5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通过党建引领,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制定《青神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青神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指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规范流转,充分发挥资源资产作用,增加财产性收入。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竹、椪柑、粮食、生猪等主导产业,探索“入股”、“托管”、“合作”等模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其中黑龙社区经济组织、兰沟村经济组织、程家嘴村经济组织等为全县村集体带来收入201.17万元。开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全国改革试验,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绝对值(元)

增长(%)

占比(%)

增长贡献率(%)

拉动增长点(%)

人均可支配收入

17424.6

6.6

100

100

6.6

工资性收入

8905.2

6.2

51.1

48.6

3.2

经营净收入

6227.2

6.9

35.7

37.4

2.4

转移净收入

1945.4

7

11.2

11.9

0.8

财产净收入

346.9

6.8

2.0

2.1

0.2

表一:2022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二、消费支出持续回暖,消费结构趋于合理

今年以来,全县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攻坚克难,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消费支出持续回暖。2022年前三季度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515元,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

从消费结构上来看:食品烟酒支出是居民的刚性支出,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2022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389元,同比增长1.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占比最高,是拉动农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受疫情影响,医疗防疫用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同时,人们的健康观念也在发生着悄然的改变,对自身身体健康也有了新的认识和追求,所以医疗保健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602元,同比增长4.5%。由于衣着和居住支出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农村居民手中有余钱后,对房屋修葺的力度不断加大,虽受疫情影响但依然保持趋势增长。上半年衣着和居住支出分别为734元和2619元,同比分别增长5.5%和6.0%。

2022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八大类支出中,食品烟酒、交通通信,占比有所下降;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所占的比重都有所上升。这充分表明了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在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支出中,用于保障基本生存需求方面的支出比重逐渐下降,而用于发展和享受型消费比重不断上升,体现出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指标名称

2022年前三季度

绝对值(元)

2021年前三季度

绝对值(元)

增长(%)

生活消费支出

12070.9

12514.7

3.7

食品烟酒

3338.5

3389.4

1.5

衣着

696.0

734.5

5.5

居住

2469.2

2618.5

6.0

生活用品及服务

967.5

1028.2

6.3

交通通信

2046.5

2055.9

0.5

教育文化娱乐

915.4

972.5

6.2

医疗保健

1533.8

1602.5

4.5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4.0

113.2

8.9

表二:2021年前三季度和2022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结构

三、保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建议

(一)加强就业帮扶,助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一是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精准扶助重点人群。二是引导重大工程和项目吸纳本地农村居民就业。深入挖掘本地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充分考量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对本地农民工的带动作用,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与用工市场需求的适应性与匹配程度,鼓励农村居民多学技术,匹配相适应的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二)做大做实种植、养殖业,助力生产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一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引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将农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推进“农业+旅游”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民增收新亮点。二是高度重视养殖业的发展,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和疫病防控信息,积极引导规模养殖户做好畜禽疫病防控,做好对消费淡季和旺季养殖规模的调控,防范供求失衡,有针对性的应对养殖周期影响,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助力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一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将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和民宿等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流转连片农用地,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拓宽农村集体增收途径。完善“产业+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积极参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规模化经营,持续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四是培养农村居民的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使他们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加大财产利用力度,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

(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助力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和救助体系建设,研究出台健全可持续的农户生产生活补贴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农村低保等兜底保障标准。二是加大对有增长潜力农村居民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带动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三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农村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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