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关于对拖拉机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日期:2018年01月19日  来源:县农牧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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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驾驶证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联系。

联系方式:028-38810841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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