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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深化“1+X”办学模式实施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的通知

青教普(2020)2号

  
日期:2020年02月2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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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开展《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的“3.0”培养课程体系研究》,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就深化“1+X”办学模式实施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短板提升、优势互补、合作互动,整体推进城乡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让更多的学生享受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组建学校办学共同体5个。通过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教师专业发展缓慢、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县域内学校资源共享、文化共建、师资共用、科研互动、活动联动,推动学校共同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任务。

1.中学办学共同体以成眉同城化发展为契机,重点研究初、高中教育有效衔接,打造办学特色,建设智慧学校和智慧课堂,稳控生源,培养拔尖人才,提高中考和高考质量。

2.小学办学共同体重点研究盘活教师存量,激活教师资源,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统筹资源,解决学科教师结构性紧缺,个别学校课程开设难和开不好;举办特色课后服务项目,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学前教育共同体重点研究有效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共同体内各幼儿园办园理念指导,打造园舍文化,规范园本课程建设,防止“小学化”倾向,提升教师素养和保教质量。

三、组建方式

撤销现有微小学校联盟,组建学校发展办学共同体。其中,中学办学共同体1个、小学办学共同体2个、学前教育办学共同体2个。每个办学共同体以3年为一个周期。

(一)中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青神中学

成员学校:中职校、县初中、景德学校、实验初中、南城中学、河坝子中学

(二)学道街小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学道街小学

成员学校:南城小学、瑞峰小学、汉阳学校、罗波学校、河坝子小学、高台学校、罗湾学校

(三)实验小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实验小学

成员学校:青竹小学、黑龙小学、西龙小学、观金学校、桂花学校、瓮家小学、天池学校

(四)县幼儿园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县幼儿园

成员学校:南城幼儿园、瓮家中心园、高台中心园、黑龙中心园、河坝子中心园、桂花中心园、罗湾中心园、爱迪阳光园、黑龙贝贝乐园、黑龙大祖园、高台白马园、高台小太阳园、高台娃娃乐园、青城育才园

(五)实验幼儿园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实验幼儿园

成员学校:西龙中心园、汉阳中心园、观金中心园、瑞峰中心园、罗波中心园、天池中心园、青竹中心园、跨世纪园、南城金贝贝园、罗波龙泉园、罗波新星园、汉阳蓓蕾园、西龙龙凤园、西龙青旭园、青城柳溪园、青城新升园

四、重点内容

(一)资源共享。各办学共同体要建立学校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资源共建共享。管理互通,定期开展交流研讨、问题会诊、行政互访等活动,加强先进管理经验辐射带动,提升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设施互补,统筹使用设备设施,优势互补。课程共享,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提升课程资源质量,推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二)文化共建。各办学共同体要积极探索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共同推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共同参与提炼完善学校文化主题,制定、落实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三年内,办学共同体内学校基本建成“一校一品”的特色校园文化。

(三)师资共用。各办学共同体要建立师资互派互助柔性机制,共同推进师资共建共用。一个周期内,互派(助)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办学共同体内教师总数的25%。

1.教师互派。整合学科教师资源,共同体内学校教师互派。牵头学校制定教师互派方案,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互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2.教师互助。整合共同体内学校紧缺教师资源,积极开展走教、送教活动。走教教师由所在学校管理,与走教学校共用。

3.师资共建。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联合开展校本研修,广泛开展名师结对、教师互访、跟岗锻炼、网络远程送教等。

(四)科研互动。各办学共同体要探索教育科研互动机制,共同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整合办学共同体科研力量,组建科研工作指导小组,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统筹做好共同体内学校课题立项、在研课题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联合开展校本教研,定期开展大教研,广泛开展集体备课、课堂教学展示、学科教研等活动。

(五)活动联动。各办学共同体要探索活动联动联办机制,共同推动活动课程实施。共同加强活动课程建设,丰富完善共同体内学校活动课程体系。联合举办共同体内艺术节、体育节、科创节、阅读节等,共同推进课后服务、社团建设。每学期至少联合举办一次大型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事股、教育股、计财股、督导室、县教研中心、县技装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办学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教育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各办学共同体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领导挂联制度,每位局领导挂联一个办学共同体。

各办学共同体要组建相应机构,建立共同体联席会议制度,各校(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教学研究中心要加强办学共同体内教学业务指导;县技装站要提供办学共同体内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撑;教育股要统筹配置办学共同体发展的教育资源;人事股要统筹调配师资资源,建立办学共同体内师资互派(助)保障机制;计财股要统筹项目建设和保障经费;督导室要加强办学共同体的督导评估考核。

各校(园)长要亲自负责推进本校参与共同体办学的相关工作。各牵头学校要按照总体要求,认真研究梳理共同体内各学校发展的短板、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立足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好办学共同体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办学共同体领导小组审定。

(三)提供政策保障。县教体局优先满足各办学共同体集体研究的发展规划,在设施配置、教师研修、课程开发、教育科研、活动联动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对办学共同体内参与师资互派的教师,原人事关系不变,纳入全县轮岗交流教师管理。办学共同体内参与师资互助的教师,所在学校要统筹考虑其工作量,适当增加其绩效工资,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四)加强督导考核。办学共同体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督导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办学共同体内所有学校。专项考核由督导室牵头,根据各办学共同体的年度工作方案,对其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专项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各校(园)年度督导评估,并与校(园)长、教师的教育质量绩效奖挂钩。牵头学校负责每年考核推荐成效突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教体局审定后给予通报表扬。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14日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青神县学校办学共同体工作专项考核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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