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青神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法律进机关”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6日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法律进机关”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青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各项工作,局领导、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著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增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健全会前学法制度。(1)建立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月1次,细化学法计划表。(责任股室:人事股)(2)建立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月1次,细化学法计划表(责任股室:局办)。
2.建立全员培训制度。以局领导、中层干部、业务骨干为对象,组建普法讲师团。建立机关干部个人学法档案。每半年组织1次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交流、1次法律知识考试或竞赛。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12次40学时。(责任股室:局办)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以上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咨询、服务作用。(责任股室:局办)
4.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说法”工作制度。(1)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开。(责任股室:人事股、局办及其他相关股室)(2)建立全力运行公开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责任股室:教育股、监审股)
5.推进机关法制文化建设。(1)组织“优秀法律图书进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法制观摩全年不少1次。(责任股室:局办、监审股)(2)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责任股室:教育股)(3)设置普法学习园地,设立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责任股室:局办)
(二)开展“五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感悟收获、对策建议、身边故事等。其中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上交不少于1篇,各股室上交不少于一篇。(时间:5月20日前;责任股室:人事股、教育股)
2.开设一堂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讲堂。(时间:7-8月;责任股室:教育股)
3.开展一次机关送法到基层活动。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四支队伍”直接服务群众、“双报到”等为载体,举办1次法制文艺演出,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时间:10-12月; 责任股室:人事股)
4.打造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服务各环节,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时间:全年;责任股室:局办、教育股及其他相关股室)
5.树立一批“学法用法我带头”先进典型。开展“学法用法我带头”先进典型评选推荐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凝聚正能量。(时间:11月;责任股室:局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法律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龚志平 副局长(分管)
成 员:陈学锋、程建军、张友波、曾 云、赵永强、 宋留平、宋占廷、何旭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具体负责统筹推动各项工作。
(二)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强“法律进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led、网站、普法宣传栏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
(三)强化考核。将法治学习培训情况纳入机关干部目标考核,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股室目标考核。责任股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工作推进情况报局办汇总。
上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学科工作室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