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按照《青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青绿委办〔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绿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通过“植绿、养绿、护绿”行动,引领青少年从小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开发特色绿化园区,努力构建一校一景的育人环境和生态环境,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创建市级“绿色示范学校”2所。
二、工作重点
1.组织机关干部到联系乡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竹造林,建“绿色基地”不少于10亩。
2.对校园内死树、缺档灌木绿篱、露土绿地等及时进行补栽。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辟绿化用地增绿,在办公室、教室、教学楼走廊等非绿化用地采用盆栽方式增绿,采取屋顶增绿、垂直延绿等方式增绿。
4.学校要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布置。因地制宜地开发小花园、小竹园、小果园等特色绿化园区。为花、树、竹贴挂有介绍植物科、属、种及形态和原产地的标牌。在草坪、小花园、小竹园等绿化园区内树立宣传教育牌。校园环境整洁,果皮箱设置合理,垃圾清运及时,做到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
5.组织师生参加植树、植草、浇水、捉虫、剪枝等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广大师生生态文明素养。
6.学校要建立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绿化进行养护管理,对花草树木、盆栽做好施肥整枝,及时除病、除害、除虫、除草,确保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三、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校(园)按照要求,制定方案,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6月30日):全面开展绿化美化工作,集中力量种树、植绿、造林,加强管护,抗旱保苗,提高成活率。
(三)补充完善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开展补植补造,完善档案资料。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接受市、县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负责校园绿化美化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校(园)要建立校(园)长为组长的绿化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切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校(园)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绿色校园建设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
县教体局结合平时督查与专项督查,加强对学校“四化”工作指导与督查。对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通报批评。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