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铁路及通车安全,按照县综治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学生和幼儿中开展 “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让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爱路护路意识,防止发生涉及铁路安全事故。
二、宣传内容严禁在铁路上行车、坐卧、玩耍和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严禁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严禁围车、跟车叫卖;严禁在站内或区间铁路上逗留、游逛和捡拾杂物;严禁将石块摆放在钢轨上或放进道岔内;严禁石击列车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严禁在钢轨上碾扎铁丝;严禁在铁路两侧各20米内放牧;严禁拆卸、损毁铁路护网和围墙;严禁在铁路高压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严禁攀爬接触路网高压电杆,以免触电;严禁拆盗铁路器材、掀盗运输物资、割盗通讯线路。出现上述禁止性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责成家长赔偿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把爱路护路教育与安全教育和《铁路法》《铁路安全运输保障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结合起来,并纳入到学生德育考评中,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爱路护路的思想意识。
(二)要在校园醒目处书写“爱路护路,创建平安铁道线走廊”宣传标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校报、黑板报、征文、演讲、绘画等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爱路护路意识深入人心。
(三)要利用社会实践、校外活动的机会,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开展一些有益的爱路护路活动,如散发宣传材料、开展专题队会(班会)、播放音像等宣传活动,向家长宣传爱路护路知识,让学生及家长受到深刻教育。
(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对“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力,造成影响铁路建设和运输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各校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的照片和文字信息请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办公室和安办,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情况请在月报表中进行报送。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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