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按照《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活动的通知》(眉教体发〔2015〕15号)和《青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绿化造林的通知》(青绿委办〔2015〕1号)要求,围绕“璀璨明珠?锦绣青神”建设目标,决定在全县学校继续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活动,通过“植绿、养绿、护绿”行动,进一步改善校园生态环境,引领青少年从小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确保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2015年推荐申报市级“绿色示范学校”4所,创建市级“绿色示范学校”2所。
二、工作重点
坚持“科学规划、因校制宜、注重教育、经济实用”的原则,抓紧春秋造林时机,扎实开展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一)结合季节特点,对校园内死树、缺档灌木绿篱、露土绿地等及时进行补种、补栽。
(二)结合校园实际,积极开辟绿化用地增绿;在办公室、教室、教学楼走廊等非绿化用地采用盆栽方式增绿;采取屋顶增绿、垂直延绿等方式增绿。
(三)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布置,因地制宜地开发小花园、小竹园、小果园等特色绿化园区;为花、树、竹贴挂有介绍植物科、属、种及形态和原产地的标牌;在草坪、小花园、小竹园等绿化园区内树立宣传教育牌;校园环境整洁,果皮箱设置合理,垃圾清运及时,做到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
(四)结合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按平均每学年 2-4 课时安排教学内容。课时由学校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安排。
(五)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森林日、植树节、爱鸟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广播、黑板报等校园媒体,通过班团队主题活动、课外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举办环境知识竞赛、撰写环保小论文、爱绿护绿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对师生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广大师生生态文明素养。
(六)要充分发挥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资源作用,支持学生及家长深入社区、社会积极参与植绿护绿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和爱护每一棵花草树木开始,组织好吃完所购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动”,倡导社区、家庭、校园节水节能、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生活
(七)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 “人人栽种、认养一棵树”活动,用实际行动绿化校园、美化环境,实现学校绿化率达到 35%以上。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积极开展“植绿、养绿、护绿”美化家园活动。
(八)积极开展市级“绿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3所首批“绿色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打造好绿化美化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市级“绿色示范学校” 4所,创建市级“绿色示范学校” 2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负责校园绿化美化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各校(园)要建立校(园)长为组长的绿化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切实保障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校(园)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扎实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工作,集中力量种树、植绿、造林,加强管护,抗旱保苗,提高成活率。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教体局结合平时督查与专项督查,加强对学校“四化”工作指导与督查,把校园绿化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通报批评。
(四)完善档案资料
各校(园)要认真收集、整理、归档活动资料,接受市、县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参考宣传标语、短信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参考宣传标语、短信
1.全民动手 共建绿色家园
2.美化家园 建设绿海明珠
3.建设绿海明珠 相约美好未来
4.建设绿色家园 共享生态美景
5.绿化东坡故里 建设美丽眉山
6.栽植一行树 造福一方人
7.加快绿化美化步伐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8.生态眉山 园林城市 宜居家园
9.前人栽树 后人乘凉
10.用心呵护绿色 用爱浇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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