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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07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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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就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

暑假前,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以下安全教育:

(一)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雨季汛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在下暴雨、打雷期间外出或上山,要远离河、塘、堰、渠、水库边等危险区域,防止遭遇洪水、雷击、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危险。

(三)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的车船;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横穿马路和闯红灯,过十字路口时注意过往车辆;未满十二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没有驾驶证学生不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

(四)外出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到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区域、地点游玩;不单独外出;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食品;不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将手机、银行卡借给陌生人使用;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外出要注意看好自身财物,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窃,遇到危险要舍弃随身物品迅速逃离并报警。

(五)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不要胡乱触摸电器、电线;雷雨天不要打开电视机、电脑等电器;未成年人不要独自使用燃气,以免引起火灾;不要在变压器、变电箱、危险品存储仓库等附近玩耍;不要玩火,不要在野外用火,避免造成家庭火灾、森林火灾等。

(六)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于网络;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不健康的信息,不轻信不认识的网友,不外出见网友或私自结伴外出游玩,以防上当受骗;不到营业性网吧上网,不到游戏机室、台球室、歌厅、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地方玩耍。

(七)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拒绝“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和无安全保障的流动摊点食品,不吃生、冷、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八)安全法制及其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既不非法侵害他人,又要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三、组织安全培训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暑假校本培训,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政策法规知识和岗位安全管理操作培训,不断提升教职工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

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如学校建筑施工场地、危房、消防、交通、防洪、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学生生活与活动场所、食堂、车辆等方面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立即整改。结合汛期特点,切实做好每次大雨、暴雨和雷雨天气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五、发放《暑假安全告家长书》

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暑假生活实际,印发《暑假安全告家长书》,告知家长切实履行学生安全的教育、管理和监护责任,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六、加强校园值守

落实好行政带班和教职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校园值班值守、通讯畅通、校园及周边巡查到位,及时处理临时性工作,妥善处置偶发突发事件,随时经得起“四不两直”检查。及时办理上级安全工作文件、临时性通知等要求,确保安全和政令畅通。各学校和幼儿园暑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在校园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登记月报表中一并进行报送。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落实好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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