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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

眉经信发〔2022〕26号

  
日期:2022年06月02日  来源:经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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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区)经信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22〕8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2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各县(区)、园(新)区组织当地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已经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和支持。

(二)各县(区)经信局、园(新)区经发(贸)局于6月30日前完成企业网上资料审核,并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2)

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征求县(区)环保、安全、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提交最终书面审核意见,于6月30日前联合财政部门或者单独以园(新)区管委会名义将正式申报文件、项目备案表(见附件)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2份,含电子档)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园(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资金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要突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于2023年2月5日前将资金使用绩效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省经信厅已单列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发展能力类以奖代补项目(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项目)企业仅需网上申报,不再单独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郑婷婷,联系电话:028-38166095

(二)网上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028-86264480 028-86264185

(三)市经信局监察内审科(申报工作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28-38168753,13550533863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

联系电话:028-38111303,18909030757

附件:1.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

      2.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提升发展能力类)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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