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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项目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作者:刘江波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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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二、2023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三、2023年度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购置设备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四、2023年度眉山市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五、2023年度白果乡虎渡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六、2023年度青竹街道蚕丛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七、2023年度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八、2023年度爱邻厨房二期助老餐厅项目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九、2023年度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经费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十、2023年度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保点建设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将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的孤儿纳入“孤儿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3名年满18周岁的孤儿

资助内容: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资金额度3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的孤儿纳入“孤儿助学工程”,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受理孤儿助学申请时由民政局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发放助学金。民政局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从9月开始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截至目前,我县有3名年满18周岁孤儿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共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3万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2号)

2023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6名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内容: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0.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0.6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资金额度2.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3月已支付2.18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进一步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根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受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申请的由民政局确认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民政局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从当年9月开始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开始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结束。截至目前,我县有6名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享受“助学工程”项目资助。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已发放助学金2.18万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

2023年度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购置设备福彩资金补助

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购置设备

项目主要内容为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购置桌类、沙发类、床类、柜类等家具,满足老年人后续的入住需求。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43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50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为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购置设备项目已实施完成,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更好地推进了青神县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提高了养老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了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3号)

2023年度眉山市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眉山市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建设眉山市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开展覆盖花园社区、凤阳社区和文林社区3个社区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向城区所有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6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童毓昆

联系方式:028-35088380

项目完成情况: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已完成建设,正在按计划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接受督查情况:眉山市青神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着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

2023年度白果乡虎渡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白果乡虎渡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围绕实施地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群众社会服务、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社工服务体系优化等方面开展服务。

资助对象:实施地群众、民政救助对象及边缘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人士、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救助对象等。

资助内容:搭建实施地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收集群众需求,按需开展相关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社会融入、心理疏导、助学助医等支持、开展老幼关爱、社区治理、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培育社工人才等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

资金额度4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罗志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9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福彩资金补助经费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2024年,民政厅将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项目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文化为载体,以志愿服务为延伸,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服务理念,搭建了乡(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按规定配备了4名驻站社工、设置了社工办公室、档案室、小组活动区、个案工作室等多个多功能活动区,按需创建了多个特色品牌,为辖区群众提供了社会照顾、精神慰藉、救助保护、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一站式”服务,共计服务了4112人次。

收集群众需求项目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收集了实施地440名民政救助对象及边缘弱势群体各项需求,建立了需求清单,按需设计了服务项目。

链接社会资源项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链接和引入辖区内外各方面政策、人才、资金、物资、服务等资源协助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助学、助医、助残、网络众筹等社会支持54例。

提供救助服务项目为实施地低保、特困、残疾人等社会救助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建档访视、照料护理、心理疏导、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共计服务了626人次。

开展老幼关爱项目对实施地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开展了巡访评估、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危机干预、人际关系能力提升等关爱服务,共计服务2138人次。其中,开展为老关爱活动22场,服务991人次,开展儿童关爱活动20场,服务395人次。

服务社区治理项目以创新“五社联动”实践为宗旨,以培育多元主体、充实社区服务内容,丰富社区治理场景为目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8支,并引导其在社区治理方面发挥其作用;开展了政策宣讲19场,共计服务3344人次。

助力生计发展项目根据实施地情况创建了“希望的田野”扶残助农项目及“青小果”生态农产品特色品牌,对辖区群众进行了赋能提升,有效激活了群众内生动力和就业创业技能,实现了就业/再就业/灵活就业等,有效助推了辖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创新发展。

培育社工人才项目在实施地宣传社工政策,为其开展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2场,新增了持证社工7人。

开展志愿服务:项目依托中国志愿网服务系统招募了323名志愿者参与到47个志愿服务项目中,累计志愿时长906小时。

做好宣传工作:项目采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项目实施至今,县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共计24次。

其他方面:项目使用小组及个案工作方法开展了个案服务2例,小组活动4个。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

2023年度青竹街道蚕丛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竹街道蚕丛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蚕丛社区城市小区多为安置小区,安置点人员组成结构复杂,群众融合矛盾多,新老问题交织,社区治理难度较大、社区家庭隔代教育比例大、社区待就业人员多,蚕丛社区社工室以此为基础,打造“幸福蚕丛·五乐共融”邻里互助服务体系品牌,以“乐和、乐居、乐学、乐业、乐善”五大行动为抓手,围绕县域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能增效,提升社工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效能,促进邻里和谐。

项目对象:辖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

资金支出内容:蚕丛社区社工室阵地建设费用、社工人员业务指导和实践辅导费用、社区治理服务费用、促进邻里和谐服务费用、每月便民服务费用、每月儿童服务费用、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资金额度40万(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罗志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9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蚕丛社区2023年城乡社区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2024年,民政厅将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二、项目效果

蚕丛社区社工室着力打造“幸福蚕丛·五乐共融”邻里互助服务体系品牌。幸福蚕丛·五乐共融邻里互助服务体系品牌,以幸福感为核心,以“五乐”(乐和、乐居、乐学、乐业、乐善)为内容,通过邻里互助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蚕丛·乐居行动围绕社区环境问题,开展垃圾分类、环境治理等公益活动6期,组建“我是环保小卫士”志愿服务队,共计服务600人次。

蚕丛·乐学行动为社区儿童开展“悦读营”活动、研学活动和假期托管服务,培养辖区儿童阅读习惯,解决假期家庭看护难、隔代教育难问题。共计开展悦读营活动10场,服务200人次。在暑期开展“托管营”服务活动3期,共计服务190人次;以弘扬传统文化及科研为主题的研学活动2场,服务60人次。

蚕丛·乐业行动针对辖区待业人群开展技能培训活动,激发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转变辖区居民依赖思想,组织开展4场技能培训活动,服务人次200人次,链接30个就业岗位。

蚕丛·乐善行动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7支,组织社区骨干外出参访学习1场,开展“声声问候沁人心 浓浓关怀中秋情”“粽情端午 协爱同行”主题慰问等活动8场,服务100人次。

蚕丛·乐和行动:通过开展“社区大事我来说”坝坝会、“社区好人我来评”“邻里好事我来做”等活动,增强了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

2023年度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对县辖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老人,6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8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300元/人/年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18.64万元(地方分成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50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实施完成,正在接受县民政局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9528人(县辖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老人,6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8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满意度达80%;居家养老服务及时性100%。不断增强困难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4〕132号)、《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眉财社〔2014〕153号)、《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1年30件民生实事加快建设成都都市圈幸福新家园的通知》(眉委〔2021〕120号)

2023年度爱邻厨房二期助老餐厅项目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爱邻厨房二期助老餐厅补助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青神县爱邻厨房二期助老餐厅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老年人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在助老餐厅就餐的老年人

资助内容:就餐补贴

项目周期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

资金额度1.31万元(地方分成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50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爱邻厨房二期助老餐厅”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在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为7734位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1.31万元,享受就餐补贴后老人都非常满意,就餐老人越来越多。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1〕102号)《关于印发眉山市社区助老餐厅建设运营导则(试行)的通知》(眉市民政规〔202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青民政〔2023〕12号)

2023年度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经费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目名称: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支付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的3名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代养费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资金额度0.24万元(地方分成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儿童代养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更好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让他们有一个好的成长平台,我县有3名缺乏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交由眉山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代养,每人每月代养费1600元,其中每人每月代养费从福彩资金中列支400元。2024年1-2月3名代养儿童共列支2400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2023年度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保点建设福彩资金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保点建设补助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建设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成年人保护点

资助对象: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成年人

资助内容:为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程家嘴村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点基础设施,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点服务功能,对程家嘴村未成年人保护点进行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资金额度3万元(地方分成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青竹街道程家嘴村未保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按照集约配置要求,充分整合资源,本着儿童优先原则,提升了程家嘴村未成年人保护点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2023年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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