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9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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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航空地面设备生产线和物流快递分拣输送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青神县工业开发区黑龙镇高墩村3组机械大道19号 |
眉山德鑫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拟投资2500万元,新征土地39亩,新建厂房7栋,在2018年批复项目基础上,将伸缩皮带输送机产量提高至1000台/a(本次扩建产能500台/a),并新增年产500台新能源电动牵引车生产线。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期: 施工期粉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设置减震垫、距离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原有设施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场镇指定地点。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废气 焊接烟尘采用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喷砂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筒式除尘器+排气筒由15m高空排放;喷粉粉尘采取独立密闭喷粉房+粉尘过滤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取独立密闭烘干房+低温等离子+UV光解氧化装置+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废水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送至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合理布局并采用生产车间结构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噪声可有效降低,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边角废物、金属磨屑、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容器(HW49),废油脂(HW09),废脱脂渣、硅烷封闭渣(HW17)等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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