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衡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钟家山村5组及黑龙镇高墩村4组
(5)总投资:7594.89万元
(6)项目概况:本次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进行技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良型A2O生化池1座、新建污泥回流及剩余污泥池1座、新建高密度沉淀池1座、新建臭氧车间1座、臭氧催化氧化池1座、深床反硝化滤池1座,水解酸化池增加设备恢复3.0万m3/d、鼓风机房及配电室进行设备增容、改造,以及综合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处理规模达到3万m3/d,尾水排入岷江。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二桥桥下自来水厂
联系人:张庆辉
联系电话:18883701389
邮箱:695367130@qq.com
邮编:6204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衡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新路6号
邮编:6117443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8328003690
邮箱:319115743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KLKGkdh8EJVWgWIEAvx4A
提取码:3sr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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