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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5年08月05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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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公寓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1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酒店公寓

青神县青衣大道、振兴路、中岩路和杨坡儿街四条道路围合内

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1栋20层酒店公寓,总建筑面积约34565.8平方米,其中,1-4层为裙楼商业用房,5-20层为酒店用房,通过裙楼部分连成整体,地下1层,为商业用房、设备用房及车库。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1、废水:所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区域的废气主要是酒店厨房油烟和进出车辆排放的少量尾气,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通道,经通道引至楼顶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袋装化,并设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4、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及振动小的设备,振动设备基础均设置橡胶或弹簧减震器,配置电机隔音罩。通风机等振动设备与管道连接处设软接头、减震支、吊架、水泵基础减震垫。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5年7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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