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5年6月2日我局受理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景·中岩广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15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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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万景·中岩广场一期 |
青神县青衣大道、振兴路、中岩路和杨坡儿街四条道路围合内。 |
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 |
2015年6月2日 |
2015年6月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3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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