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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6年02月26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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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府·新天地商住小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26日-2016年3月3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6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鑫府·新天地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县城青衣大道北面、城北路东侧

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用地面积约为35279m2,总建筑面积111632.61 m2,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6331.71 m2,其中包括有:

①商业建筑面积17767.3 m2,包括商业面积10653.02 m2,酒店7039.67 m2,商场内公共卫生间74.61 m2,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20.58%。

②住宅建筑面积68564.41 m2,包括住宅面积64287.77 m2,物管用房222.64m2,业委会用房30.0 m2,门卫24.0m2,住宅建筑面积所占比例79.42%。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300.9 m2,其中包括社区兼养老用房309.91 m2,架空层面积354.14 m2,地下车库面积24636.85 m2。

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1775.11 m2,容积率2.45%,绿化率35.1%,建筑密度33.38%,住宅总户数为676户。汽车停车位820个,其中商业144个,住宅676个;地上车位95个,地下车位7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66个,其中商业90个,住宅676个。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1、废水:所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停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设备排入大气中;发电机采取自带净化装置的发电机,废气净化后高空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袋装化,并设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项目区商业经营项目有噪声污染需采取降噪措施(墙体、绿化隔离衰减)。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3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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