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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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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城镇兴业路4号

项目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标准化中成药生产线。产品方案及年产量分别为:片剂0.5亿片、胶囊剂0.2亿粒、颗粒剂1.5亿袋、丸剂0.5亿袋。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废水:主要包括各类办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药材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水、提取工序产生的废液、蒸发水蒸汽冷却下来的冷凝水。

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碎和混料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药提取工序产生的异味。

噪声:空压机房、粉碎机、混料机、冷冻机、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药渣、布袋除尘器灰渣、药材前处理产生的废药材、药品检验产生的废试剂瓶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工艺)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思蒙河,最终汇入岷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粉碎、混料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生产所需蒸汽依托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1台6t/h的燃气蒸汽锅炉提供。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的烟气中废气污染物浓度较小,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异味:中药提取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异味,其成分主要为芳香类物质。在药材提取完成,出渣时,中药味的散发量较大。为避免出渣以及药渣暂存时散发中药味对周围造成影响。评价要求,提取车间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出渣时,提取车间散发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并对产噪较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药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定点药渣池堆放,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实验室废试剂瓶和废液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

项目对于使用危险化学物品,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其使用风险。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神县工业园区规划,采用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只要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分类处置。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公众在提出意见时,请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⑤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信息;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止。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城镇兴业路4号

邮编:620460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990359735

E-mail:420890355@qq.com

九、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6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综合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邮编:4100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208380879

E-mail:2604337347@qq.com

2017年6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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