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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7年08月03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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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9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青神县青衣大道东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青神县青城镇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岷江二桥右岸连接线南北两侧新建两条辅道,道路长度500m×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40km/h,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及电、气、通信等管线铺设,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识和环卫设施等。建设内容不含桥梁、隧道、管涵等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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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通过对工地进行洒水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和用篷布临时堆场,限制大风天施工作业,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可以降低扬尘的产生。定期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进行车检,同时项目所在地地域开阔,空气流通,伴随着施工的结束,尾气污染随之结束。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汽车产生的尾气、清扫路面和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需要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作业,抑制扬尘。进行车检,严禁尾气超标车辆行驶。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清管废水、施工废水对岷江的影响借助租住民居现有污水收集装置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送至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清管废水、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沉淀处理,循环利用。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雨天路面径流。加强路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运营期环境无害。

噪声:施工期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和使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减少鸣笛、施工路段两侧加装施工围挡以及材料装卸时尽量轻拿轻放等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道路行驶汽车,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可以大大减少车辆行驶噪音,并且根据本报告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严格的速度控制下,汽车噪声不会超过道路规定噪声。

固废:施工期弃方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拆迁遗留建筑垃圾和不可回用的材料残渣等定期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处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是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的垃圾,通过加强人员素质,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3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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