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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贝灵合益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17年08月28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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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建函〔2017〕26号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贝灵合益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贝灵合益制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贝灵合益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黑龙镇机械大道13号附1号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为租用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3274.77平方米,设计年生产能力10000万片/年。将建成5个独立功能分区的厂房,分别为:制剂车间,取样间,库房,质量部,行政办公区;其他依托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已有公辅设施等,总投资7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通过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的6台集气罩收集后最后汇集至主排气管道,经由排气管中设置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收集后,气体再由抽排风系统交换至室外。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粉尘、不合格药品,由药监局回收;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员工生活垃圾以及预处理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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