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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朗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8〕45号

  
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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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朗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工业集中区创业路21号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200万元,租赁眉山正扬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2号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年生产智能生产线20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洗手废水经车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依托现有)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汇至化粪池(依托现有)进行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抛丸粉尘经封闭式箱体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生产固废的金属边角料等经厂内生产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外卖废品收购站;焊渣则由焊渣收集桶收集后外卖焊渣回收公司;废机油、隔油池油污由固定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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