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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作者:刘丽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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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3日在青神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上

青神县审计局局长陈治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神县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青人委〔2023〕39号)要求,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9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神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审计要扛牢职责使命,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2023年11月15日,县人大预算委、县审计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审计整改专题会,听取了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要求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审计整改重要意义,按照划分的审计整改类型,分类及时完成整改,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维护审计结果的法定性和权威性。2023年11月24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部分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以为戒,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整改,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等方式推动标本兼治。

二、青神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类74项问题,已有62项完成整改,1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已达到本阶段整改时序进度,6项正在整改。有关部门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金额11520.04万元,制定完善制度31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关于未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拟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完成了征收方案公示、风险评估和备案登记,正在按程序报批。

(2)关于3个企业(个人)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问题。执收部门已全额催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9.91万元。

(3)关于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问题。相关医疗机构已将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169.14万元上缴县财政。

(4)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的问题。县财政已收回2个部门存量资金181.73万元。

2.重点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

(1)关于1个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已支付项目建设资金352.37万元。

(2)关于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相关企业已在闲置的债券资金中支付项目建设费用125.53万元。

(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结余的基金44.52万元划转至省级基金账户。

3.财政风险防控落实方面。

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和2019年违规新增暂付款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制定暂付款消化计划,已按计划逐步消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

(1)关于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非税收入列入2024年预算编制。

(2)关于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进行了细化编制。

(3)关于决算数据与会计账不一致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规范部门决算管理。

(4)关于预算支出安排不合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了支出进度。

(5)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执行率较低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项目预算编制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2)关于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补助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多支付的补助资金1.08万元。

(3)关于购买的办公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涉及乡镇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4)关于违规增装公务车内饰的问题。涉及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5)关于差旅费审核不严或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涉及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相关企业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虚增或多计资产、负债、营业外收入、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2户企业完成了相关账务调整。

(2)关于无形资产少摊销的问题。2户企业正在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摊销无形资产117.30万元。

(3)关于将经营性成本、存货、管理费用、借款利息等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或资产的问题。2户企业正在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完成33.04万元在建工程或资产账务调整。

(4)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企业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5)关于未区分核算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的问题。2户企业加强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并在项目台账中区分核算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

(6)关于会计凭证签章不全的问题。相关企业督促财务人员切实加强会计凭证签单审核工作,确保会计凭证记载准确、完整、规范。

(7)关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结算或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部门、乡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及时办理结算。

(8)关于未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的问题。相关部门规范会计账簿设置,将单位库存现金缴存银行账户,规范了现金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下属公司未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问题。相关企业督促下属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催收。

(2)关于取得的部分原始会计凭证不合规,会计账簿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不相符的问题。相关企业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了原始凭证审核,查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的原因,定期开展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清查核对工作。

(3)关于未及时解除未履行的合同并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的问题。相关企业已解除相关合同,完成账务调整工作。

(4)关于未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工作委托相关单位实施。截至2023年11月底,已与17人签订劳动合同。

(5)关于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内部审计工作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并出台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6)关于多支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款的问题。涉及乡镇已收回多支付的居家养老服务款0.98万元,并退回县财政。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青神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

(1)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方面的问题。一是未完善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规划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清查、储备项目入库上报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编制送审工作。二是高标准农田中长期规划编制滞后,影响发挥约束引领作用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编制送审工作。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工程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投资结算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追回了多支付的工程款,追究了施工单位和过控单位的违约责任。二是配套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影响高标准农田发挥作用的问题。其中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实际,导致财政资金存在浪费风险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项目前期工作监管,规范项目选址,合理规划田间道路和排灌设施,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了项目垮塌田坎的修复;对蓄水设施建设缺乏引水措施问题,加强了项目水利设施统筹规划,合理规划了项目蓄引水源,督促乡镇加强蓄水池等设施建后管护;做好抗旱机械设备应急储备。三是土壤改良工作还有欠缺,平均发放生物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方案编制审核,合理确定土壤改良范围;积极与项目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沟通,开展政策宣传,规范发放肥料。四是建后管护不到位,建成项目(设施)整体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项目(设施)建后管护监管,压实管护责任,督促项目区乡镇(街道)及时对沟渠进行清淤疏通。五是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变更的问题。相关部门完善了2022年项目变更手续,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六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上图入库”的问题。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

(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后利用方面的问题。对县级验收把关不严,增加化解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工作难度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项目县级验收把关,认真落实“田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化解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恢复耕地481亩。

(4)关于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方面的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亩均投入未达到3000元标准的问题。相关部门将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安排用于原址补建或提质改造,将2023年项目亩均投资设计标准提高到4500元。二是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2023年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收入中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青神县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1)关于医疗收费方面的问题。涉及医院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上缴医保基金专户或县财政。

(2)关于药械采购方面的问题。对医用耗材采购制度不规范、不完善,品牌变更或新进医用耗材未及时调整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和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设备采购款等3项问题。涉及医院成立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采购流程;及时调整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采购进度款。

(3)关于网络与数据安全方面的问题。对医患数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2项问题。涉及医院修订了医院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人,加强了系统运维人员监管;制定了单位网络安全制度,开展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和演练。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设程序方面。

(1)关于1个工程项目申领施工许可时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问题。相关企业加强了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在建项目自查整改。

(2)关于5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了项目工程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杜绝未批先建等行为再次发生。

(3)关于5个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项目监理、设计单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程序确定参建单位。

(4)关于1个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招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培训,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监管,规范招标行为。

2.合同签订及履行方面。

(1)关于2个项目履约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保函在项目完工前已失效的问题。相关部门、企业加强了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

(2)关于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或监理费的问题。3个部门(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3)关于2个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违规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等的问题。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监管职责,加强参建单位现场人员的监督管理;相关企业举一反三,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自查整改,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参建单位人员变更行为。

(4)2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的问题。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监管责任,加强了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相关企业修订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对违反工程质量要求的行为,已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投资控制方面。

(1)关于9个项目投资控制把控不严、结算办理不实,多计工程款的问题。9个单位与施工单位重新办理工程结算,追回或核减多计的工程款。

(2)关于1个项目超投资概算未按程序审批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发出了提醒函,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认真总结整改,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3)关于1个项目工期滞后的问题。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于2023年6月完成完工验收。

4.竣工决算办理方面。

(1)关于8个项目未编报或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

(2)关于1个项目未按规定计提待摊投资的问题。涉及企业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五)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河长制和水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涉及乡镇定期通报巡河情况,加强责任河流、水库常态化河道保洁工作,保证辖区水域水体清洁。

(2)关于2022年境内4座水库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的问题。涉及乡镇加强水库水源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降解、清理水库污染等措施改善水库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3)关于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未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未约定风险保证金,未明确四至界线、质量等级,未按程序进行审查或备案,流转期限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等问题。涉及乡镇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严格按要求做好土地流转审查、监督和管理,督促土地流转业主及时补种闲置荒芜的土地,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4)关于撂荒地整治上报数据有误、整治成果有所反弹的问题。涉及乡镇加强撂荒地排查,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强化撂荒地动态监测和后期跟踪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5)关于泡菜盐渍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涉及乡镇建立健全了泡菜盐渍企业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监管设施设备,对企业泡菜盐渍池实行定员不定时监管。

(6)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验收不规范的问题。涉及乡镇完善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公示、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1)关于超价格上限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问题。主管部门向8个部门(单位)发出了提示函,要求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合理配置资产。

(2)关于办公用房账实不符的问题。相关部门对账实不符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评估入账或划转处理,并完成有关账务调整,做到账实相符。

(3)关于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相关部门完成了闲置资产评估入账,并按程序报批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将适时按程序采取对外出租的方式盘活闲置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关于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4个部门(单位)已补充登记漏记的固定资产23.97万元。

(5)关于国有资产租金催收不及时的问题。涉及部门已催收承租人欠缴的租金39.92万元并上缴县财政。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已在相关整改情况中反映。

(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县审计局将1个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规变更相关人员;投资超概算未按程序审批等问题移交项目主管部门处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提醒告诫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因整改期限未满、条件限制、成因复杂等原因,尚有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正在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力度,通过提醒敦促、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青神现代化建设,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青神发展新篇章作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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