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日期:2023年04月24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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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餐饮消费即将进入高峰,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主体责任要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把采购关,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二、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

餐饮消费时,应选择烧熟煮透、感官性状正常的食物,谨慎食用凉菜和生食海产品、熟食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外出踏青时,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

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正规订餐平台上有证照的供餐单位,注意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订餐食品后,要注意查看食品质量并保留消费凭证。

要做到五不吃:不吃来源不明、感外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吃包装存在鼓袋、胀罐现象的食品;不要随意采摘、购买、进食野生蘑菇和野菜;不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不吃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

三、养成健康卫生消费习惯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节假日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应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四、坚决抵制餐饮浪费

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理念,提倡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理性、绿色的餐饮消费环境。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合理膳食,拒绝野味,争做绿色节约消费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五、保存票据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购物、就餐消费后要索取购物、就餐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在此,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祝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美好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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