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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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考即将来临,为全力保障全县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以良好的状态和健康的身体参加考试,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广大考生、家长注意食品安全:

一、合理选择就餐方式。高中考期间,考生尽量在家庭、学校食堂或定点的餐饮单位就餐,若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消费时索要发票或收据,避免在路边摊点用餐。网络订餐时,要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订购高风险食品(如生食、冷食类),食品送达后,要检查餐食包装、食安封签是否完好,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等情况,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二、科学选择就餐品种。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不食用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食材要烧熟煮透,慎重选择凉菜冷食,尤其是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易过敏食物。

三、注意膳食营养搭配。家长应参照考生平时的饮食习惯,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做到菜肴清淡,少荤多素,不盲目改变食物种类,尽量做到不食剩饭剩菜。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不以各类饮料代替饮水,不给肠胃增加负担。

四、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降低“病从口入”概率,减少交叉污染风险。

五、合理选购即食食品。采购即食食品,建议通过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并留存购物凭证,尽量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选购散装食品时,尽量不买无防尘、防蝇、温控设施和在日光下暴晒的散装食品。

六、慎重购买保健食品。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孩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很容易引起肠胃不适,影响复习和考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考生不要盲目食用,有关部门从未批准过具有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切勿被虚假宣传蒙骗。

七、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在外用餐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近到正规医院治疗,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单据、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青神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睡眠和愉悦的心情,做好心理调节与放松,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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