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科普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
科普工作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此次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主要内容是:
1.调查国家和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09个指标。
2.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国家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是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县级有关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国资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粮食局、县共青团、县工会、县妇联、县科协。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科普工作统计由县经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经信局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并负责县级的统计汇总工作。
四、报送要求和时间
请县级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2日前将调查表(盖章)报县经信局办公室。
此次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要求时效性强,统计数据量大、协调面广,各部门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程艳梅
电话:38813555
联系地址:青神县大北街64号经信局办公室
附件:1.注意事项
2.科普统计调查表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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