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工业办:
按照市、县河长制工作会的要求,为迎接好国家环保部的督察,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工作。请各乡(镇)工业办高度重视,积极全面的了解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认真填报好全县工业污染源调查表,盖章后通过党政网(含电子文档)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县经信局备案。
联系人:宋琴联系电话:38816601
附:《青神县工业污染源调查表》。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经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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