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为了使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全面实施“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主题,创新宣传、援助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提高政策普及率和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二、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月2日。
四、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工作目标
(一)登记认定建册。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信息全部登记建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
(二)集中帮扶到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全面跟踪回访。对辖区内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六、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8年1月2日—1月12日)
活动期间,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实行分片包干,深入本辖区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就业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完善就业援助对象动态调查机制。
乡镇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在服务场所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就业政策进社区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援助月活动,通过举办就业政策服务宣传日,集中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使辖区内居民特别是援助对象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使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要求。
(二)集中帮扶阶段(2018年1月13日—1月22日)
一是制定援助计划。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对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坚持以个性化服务为基础,为就业援助对象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援助计划。援助计划要明确具体的帮扶措施、帮扶岗位、帮扶完成时限、帮扶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开发就业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就业的岗位。通过组织招聘会、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有效实施岗位援助。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尽快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是组织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组织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各乡镇(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四是落实扶持政策。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深入开展就业服务进家庭、就业岗位送上门、社会温暖送到人的活动,发挥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以推荐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提供自主创业培训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为重点,帮助援助对象了解相关的政策,实现稳定就业,把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跟踪服务阶段(2018年1月23—2月2日)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要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一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活动期间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平台要积极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总结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活动期间,县人社局、县残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活动的积极开展,防止走过场。
七、活动要求
(一)成立“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炳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魏艳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费永军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主持工作)
成员由县人社局、县残联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局就业股。
(二)各乡镇加强沟通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本次活动,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负责残疾人援助对象的就业援助,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完善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登记台账、服务援助和动态管理的制度。加强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积极探索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四)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县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部门就业援助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于2018年2月3日前分别报送县就业局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邹艳菲,电话:38862667
县残疾人联合会:王维佳,电话:38862911
附件:1.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3日
下一条:关于何艳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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