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
接眉人社职〔2019〕3号文件通知,现将2018年度藏医内科(中级)、卫生人才评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藏医内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卫生人才评价(医学工程和卫生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均为5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通知考生做好资格证书办理等各项工作。
青神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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