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就2019年领导干部接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访的时间和地点
每周星期一上午为局领导接待时间,如当日不能接访,则顺延至本周三、四、五中的一天。每周二上午为股室负责同志接访时间,如当日不能接访,则顺至延本周三、四、五中的一天(节假日时,局领导接访顺延至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股室接访顺延至节后上班的第二天)。接访地点为局机关信访接待室。除定期接访外,根据信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接访工作需要,法规股可约请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二、接访的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案结事了”为标准,以“息诉罢访”为目标,确保实现领导接访结案率100%,息诉息访率90%以上。
(二)做好接访记录。
对接待的信访事项,法规股要指定专人专册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载接访情况。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室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因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强化办理责任。
局领导接访信访事项,严格按局领导签批意见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涉及职能股室牵头,法规股配合依法及时办理;涉及多个股室业务的事项,由局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办理;涉及应由基层国土资源所处理的事项,责成基层国土资源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办理情况,同时书面答复或与来访人沟通。对局领导接访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报局主要领导签批后,实行领导包案处理。
(四)加强督办反馈。
对局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法规股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需要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和书面答复的,应及时向当事人回复,务必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务求使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有声势、见实效、得民心。对督办和办理情况,法规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接访局领导报告,并向接访的股室负责同志通报。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接访调处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相关责任股室﹙中心﹚或者基层国土资源所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 2019年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2. 2019年局机关股室负责同志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2019年度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姓名 |
接待时间 |
|||||||
黄颖 |
1月2日 |
2月18日 |
4月15日 |
6月3日 |
7月29日 |
9月16日 |
11月1日 |
12月23日 |
杨群星 |
1月7日 |
2月25日 |
4月22日 |
6月10日 |
8月1日 |
9月23日 |
11月4日 |
12月30日 |
潘正强 |
1月14日 |
3月4日 |
4月29日 |
6月17日 |
8月5日 |
10月4日 |
11月11日 |
|
万红缨 |
1月21日 |
3月11日 |
5月2日 |
6月24日 |
8月12日 |
10月7日 |
11月18日 |
|
祝利 |
1月28日 |
3月18日 |
5月6日 |
7月1日 |
8月19日 |
10月14日 |
11月25日 |
|
刘刚 |
2月1日 |
3月25日 |
5月13日 |
7月8日 |
8月26日 |
10月12日 |
12月2日 |
|
刘竣 |
2月7号 |
4月1日 |
5月20日 |
7月15日 |
9月2日 |
10月21日 |
12月9日 |
|
陈晓梅 |
2月11日 |
4月8日 |
5月27日 |
7月22日 |
9月9日 |
10月28日 |
12月16日 |
接待时间:每周周一上午9:00至12:00
附件2
2019年度局机关股室负责同志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股室 |
接待时间 |
||||
局办公室 |
1月3日 |
3月26日 |
6月18日 |
9月10日 |
12月17日 |
财务室 |
1月8日 |
4月2日 |
6月25日 |
9月17日 |
12月24日 |
法规股 |
1月15日 |
4月9日 |
7月2日 |
9月24日 |
12月31日 |
地矿股 |
1月22日 |
4月16日 |
7月9日 |
10月8日 |
|
耕地保护股 |
1月29日 |
4月23日 |
7月16日 |
10月15日 |
|
统征中心 |
2月8日 |
4月30日 |
7月23日 |
10月22日 |
|
土地规划股 |
2月12日 |
5月3日 |
7月30日 |
10月29日 |
|
地籍地政股 |
2月19日 |
5月7日 |
8月2日 |
11月5日 |
|
土地利用股 |
2月26日 |
5月14日 |
8月6日 |
11月12日 |
|
规划服务中心 |
3月1日 |
5月21日 |
8月13日 |
11月19日 |
|
青城国土资源所 |
3月5日 |
5月28日 |
8月20日 |
11月26日 |
|
白果国土资源所 |
3月12日 |
6月4日 |
8月27日 |
12月3日 |
|
瑞峰国土资源所 |
3月19日 |
6月11日 |
9月3日 |
12月10日 |
接待时间:每周周二上午9:00至12:00
上一条: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治理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包保工作方案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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