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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6年在建工程防汛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青建通〔2016〕20号

  
日期:2016年06月20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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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股室、各建筑公司: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我县2016年城市防洪抗涝抢险工作,切实加强汛期的防洪抗涝和抢险救灾,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全县在建工程和重点内涝区域的防汛工作做一次拉网式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

(二)重点内涝区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防洪工作执法检查工作组,负责全县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执法检查工作。

组长:曾游江

副组长:谢虹

成员:

在建工程组:江卫兵、肖耕、刘志昂、余莉、

艾小川、苏钦、刘诗阳、刘孟松

重点内涝区域组:彭利、陈佳、张磊、市政维护施工

企业。

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检查办公室,由苏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698373596),负责执法检查期间日常事务。

三、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8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领导带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事故督办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二)施工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实效性的防汛预案。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公室、食堂、民工宿舍、仓库等的安全防汛工作防护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棚、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深基坑、地下室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施工现场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求施工项目按照施工规模储备好必要的沙袋、铁铲、抽水泵、备用电源、雨衣、电筒等物资。

(四)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1.模架工程:进场钢管、扣件质量检查验收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等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与混凝土浇筑工序检查等情况。

2.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除等安全管理情况。

3.基坑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基坑土方开挖、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安全管理情况。

4.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系统搭设、验收、使用等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现场配备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五)做好城区重点内涝区域、地段、重点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尤其是重点地段的防汛抢险工作,对雨污水管进行检查和清掏;督促建筑公司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组织公司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县域范围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防汛工作不到位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不流于形式。

(二)对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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