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神县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单位职责的通知》(青府办函〔2015〕4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现将控制高、中考期间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噪音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考(6月6日19:00至8日17:30)期间,考场周围
500米范围内在建工地全天候禁止施工作业;县域内所有在建工地19:00至次日9:00禁止施工作业。
二、中考(6月11日19:00至14日11:30)期间,考场周
围500米范围内在建工地全天候禁止施工作业;县域内所有在建工地19:00至次日9:00禁止施工作业。
三、我局将组织落实专人进行巡查,对于违反本通知要求的
各种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各单位及个人可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
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8—38861203。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2016年散装水泥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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