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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防范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领域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25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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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股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预防我县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爆发,根据省、市、县处非文件要求,特制定2015年防范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领域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防范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领域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预防我县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爆发,根据省、市、县处非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营造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势头,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切实保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游江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郭志容,局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鱼汆任副组长,房管局、建设股、质安站负责人任成员的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职责分工:房管局负责房地产领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股和质安站负责建筑行业领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此次活动。

(二)宣传阶段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按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

局属相关单位、股室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统一汇总上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方式和内容

(一)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二)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电子广告屏幕连续走屏宣传。

(三)设置咨询站点,派发宣传资料。在建筑施工工地广泛派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增强意识。

(四)发布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局属相关单位、股室要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并逐步形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正确引导,扎实推进。按照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原则,重在教育群众提高认识,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法制宣传的普及性和社会宣传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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