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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城管通〔2017〕9号

  
日期:2017年06月05日  来源:县城管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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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办、各队股室:

为进一步强化单位管理,检查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队员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的督导和管理,经2017年5月31日主任办公(扩大)会研究决定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长:魏志明治理办副主任

成员:姜华、何伟

二、工作职责

(一)全面督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对单位议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主任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全面督查落实;

(三)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或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督查和催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方式

督查将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督查、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四、督查措施

(一)督查通报。每月对城管执法监察、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年终汇总通报。

(二)纳入考核。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与年终目标奖挂钩,使督查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队股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相关责任人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辞退处理。对队股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规的,该队股负责人须书面检讨,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督查原则

督查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工作纪律督查过程中发现不能充分履行职责、不能严格遵守单位纪律的,一律对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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