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办、环卫局、城管办各股室:
根据县委督查室《关于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通知》(青委督办〔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对照任务即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督察。
附件:1.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2.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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