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属各队股室: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2017年2月17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任命刘宏同志为城市监察二中队副队长。
任命简阳同志为市容管理股副股长。
免去刘跃明同志城市监察二中队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责任片区轮换及队股人员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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