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青神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青府督〔2017〕2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工作顺利通过,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城管办省级卫生县复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全 城管办、治理办主任
副组长:魏志明 治理办副主任
刘 平 治理办副主任
许燕飞 环卫局局长
成 员:肖丽容、姜华、徐云波、罗毅、余晋、郑忠明
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二、整改范围
重点对农贸市场周边、城区相关街道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以街为市、乱搭棚伞等现象进行整治,完善公厕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对公厕进行彻底保洁。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的规范和整治。杜绝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和场内场外占道经营、以街为市。
整改时限:2017年8月28日前
责任领导:魏志明
责任部门:城市监察各中队
(二)加强美食街、联华超市外、育艺街、民主街、外西街、文林街、老红绿灯等处的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城区修车店、餐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拆除乱搭棚伞。
整改时限:2017年8月28日前
责任领导:魏志明
责任部门:城市监察各中队
(三)城区公共厕所整治。完善公厕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标准,开展对城区范围内管理公厕的整治行动。
整改时限:2017年8月28日前
责任领导:刘平
责任部门:县环卫局
(四)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每天机械化清扫保洁2次以上,每天洒水不低于3次,洒水范围不低于建成区的80%,加强创业路、竹艺大道、锦绣大道城乡接合部道路清扫保洁,每天机械化清扫、洒水1次以上;对青衣大道、振兴路、育艺街、建设路、黉门外街、半边街、一环路北段等重要路段实行每天早晚各一次机械清扫,洒水3次。
整改时限:2017年8月28日前
责任领导:刘平
责任部门:县环卫局
(五)完善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
整改时限:2017年8月28日前
责任领导:魏志明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统一思想,强化保障
全办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工作顺利通过。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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