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青神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为主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促进“政府宣导、部门宣传、企业宣教”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局安办承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和局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要结合活动主题,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专项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开展宣讲,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眉市交函〔2015〕32号要求组织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关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微信公众账号,积极参加答题竞赛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企业和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从中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体受警示”。。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由局安全监督股牵头路政、海事、运管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带好宣传资料、展板于上午9时到指定地点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相关单位要深入车站、渡口码头、施工场地等生产一线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四)深入开展“执法亮剑”活动。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合整治、“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工作,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汛期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亮剑”活动。狠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同时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评选等活动。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全面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管理者、员工岗位操作落实最标准的操作手)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推荐候选人。积极组织开展“平安交通”评选活动,挖掘、树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让广大职工从典型示范中增强安全工作信心,营造“三巡演”先进典型事迹巡回宣讲报告活动和“安康杯”等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实战救援经验。
(七)开展行业特色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督促企业开展“致信促安活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客运企业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发车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督促运输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汛期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公交出租企业在车载电视、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交通运输安全相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督促车站制作一块安全展板,悬挂一副活动标语,向社会广泛宣传行业安全知识。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范围,要将“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相结合,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局安办。
上一条:关于印发《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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