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局

关于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

青林发〔2017〕4号

  
日期:2017年05月18日  来源:青神县林业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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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局、局各股站:

按照《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眉林发〔2017〕8号)文件要求,局党组决定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称“严查”)是在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下的“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回应群众期盼,聚焦“三农”和扶贫领域”大行动。目的是通过全面梳理涉林惠农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制度,交出一份“明白账”。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县级抽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等方式找出一批“真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通过“回头看”,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单位和领域,运用专项督查、审计等手段深挖问题线索,严肃逗硬问责。坚决斩断伸向涉林惠农资金的“黑手”,真正实现“治理一次、震慑一片,规范一方,长期管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严格按照严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严查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具体抓落实,确保严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万红缨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严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严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时间段任务,确保严查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扎实整改

要以维护广大林农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涉林任务重且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地区和之前涉林工程检查、审计稽查发现的问题为严查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附件:1.青神县林业局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

2.青神县林业局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

青神县林业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青神林业局

关于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方案

按照《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眉林发〔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在全县林业系统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一、严查的内容

(一)林业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生态建设规划是否制定落实并监管到位、森林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物植物是否依法实施保护和合理利用、“大规模绿化全川”和“绿海明珠”建设是否扎实有效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牵头领导:滕义明,责任股室:林政资源股)

(二)退耕还林实施情况:政策执行是否缩水走样、资金管理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项目监管是否规范到位、信访案件是否认真受理并加以解决。(牵头领导:帅艳林,责任股室:营林股)

(三)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活动是否深入持久开展、林区治安案件打击整治力度是否强健有力。(牵头领导:刘飞武,责任股室:森林公安局)

(四)执行纪律情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否经常运用、是否存在为官不为,是否存在有规不守、有纪不遵或顶风违纪的问题,群众合理诉求(阳光问廉涉及问题)是否及时回应、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民办事是否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牵头领导:江保全,责任股室:纪检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为确保严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查工作在县级全面铺开基础上,实行市级督查、抽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启动阶段(2月24日至3月8日)。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成立严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编制完成具体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8日-5月25日)。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切实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找准找实,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尤其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责任股室自查报告与5月28日前上报局严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整改。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逐项改。责任股室自查报告与7月28日前上报局严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检查总结。对严查工作情况实行季度报告、年终总结。于每季度末和年终及时报送责任股室自查报告与5月28日前上报局严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严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严查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将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附件2

青神县林业局

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万红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滕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崇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保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帅艳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飞武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郭志容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周久贵党组成员、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林青办公室主任

陈建如营林股股长

王灵产业办主任

曾蓉财务股股长

王林红天保办主任

王侦苗圃主任

李松林政资源股股长

张必成行政许可股股长

唐剑光安办主任

李琴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赵磊森林公安局刑侦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江保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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