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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神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十三五”青神县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卫计发〔2017〕158号

  
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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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持续巩固我县地方病(仅有碘缺乏病)消除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三五”眉山市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卫办发〔2017〕146号)文件要求,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十三五”青神县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神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20日

“十三五”青神县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三五”眉山市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卫办发〔2017〕146号)文件要求,持续巩固全县地方病消除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县地方病防治现状与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流行现状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由于地理环境等客观原因,我县流行的地方病仅有碘缺乏病,2004年实现碘缺乏病基本消除目标,2009年达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近年来,随着全民补碘、科学补碘、健康教育等措施的实施,较好地保持了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由于导致地方病发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难以根本改变,只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持续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才能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避免疾病反弹。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幸福美丽青神”建设,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将“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贯穿于“十三五”地方病防治,立足于持续巩固全县地方病消除成果,实施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坚持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策略,着力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和防治网络,促进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扶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预防为主、防管并重。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参与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防治措施后期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巩固防治成果。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细化防治目标和工作节点,着力解决防治工作难点问题,巩固防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依法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工作,巩固防治成果。到2020年,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三、防治措施

(一)加大防控力度,落实综合措施。消除碘缺乏危害。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巩固防治成果。县卫计局组织调查饮用水、食品含碘量状况,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定期监测病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及时监测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科学补碘知识宣传。县经信局组织供应碘含量适宜的碘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开展碘盐流通环节的监督,查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

(二)加强监测评估,及时掌握进展。县卫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加大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监测力度,定期开展地方病流行状况调查,准确反映和预测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加强地方病信息管理,实现数字化管理及信息共享,提高防治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效结合,加强监测管理和质量控制,促进部门间及时沟通和反馈监测信息,为不断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县卫计、教体、文广新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地方病防治特点,在中小学校和公共场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增强中小学生和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承担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的主体责任,细化分解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抓好组织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县发改局要大力支持地方病防治机构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县经信局针对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瓶颈问题设立科研项目,为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方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县财政局保障地方病防治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县人社局按规定做好参保地方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服务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做好茶砖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县残联做好符合评残标准的地方病残疾人相关服务工作。

(二)技术保障。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落实地方病防治任务。加强地方病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专业人员素质教育与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的业务能力。按规定保障专业防治人员待遇,稳定专业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针对地方病防治的重点和难点,开展防治应用研究。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局根据规划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保障并落实防治资金。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地方病防治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企业、个人及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五、监督和考核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县卫计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定期对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开展地方病防治中期评估,2020年开展实施情况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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