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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的通知

  
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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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促进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我中心决定近期开展一次专项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导范围

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

二、督导时间安排

6月28日上午:瑞峰镇中心卫生院;

下午:罗波乡卫生院 、汉阳镇中心卫生院。

6月29日上午:河坝子镇卫生院;

下午:高台乡卫生院、白果乡卫生院。

6月30日上午: 黑龙镇中心卫生院;

下午:南城镇卫生院、西龙镇中心卫生院。

7月1日下午: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督导内容及方式

督导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及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督导以下内容:

(一)县级2016年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查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按照(青卫计发〔2016〕28号)文件要求,督导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清理核实情况。

(四)七大重点人群规范管理情况。

四、参加督导人员

组长:段彬如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员:赵志英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股长

王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科长

周翠娥县疾控中心地慢科科长

莫玉英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主任

龙小寒青神精神病院医生

刘兴蓉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工作人员

五、有关事项

(一)各乡镇卫生院和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组织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

(二)县级督查组成员做好工作调整与时间安排,根据各自承担的相关任务和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和指标任务要求严格督查,并在督导结束后及时将督导原始记录及分析报告交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由基层卫生股汇总后以督导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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