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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计局

关于加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卫计发〔2015〕128号

  
日期: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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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2015年第四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卫计系统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医疗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领导机制,健全消防安全领导体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把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落实安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因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火灾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

(二)强化教育培训,打牢消防安全基础。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要把单位一线员工、临时用工、住院病人等纳入宣传教育范围。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完成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的建设。

(三)强化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特别要针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薄弱环节,开展消除安全检查。继续采取自查自纠与经常查的方式,督导各医疗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管理。

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接卸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试验,建立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排查,消除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

危化品的存储应由专门部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抓好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压力容器、氧气罐(瓶)等易燃易爆装置的安全管理,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压力容器等物品时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验收关,足额配置消防设施及不同物质的灭火器具,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电梯设备运行

各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定期开展电梯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四、重点工程建设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安全生产,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五、应急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医疗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重点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通信、紧急运输、培训演练和应急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二)大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普及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个人防护意识、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六、全面督查

各医疗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县卫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督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第2季度妇幼保健及项目工作督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定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科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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