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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青神县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青神县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安监〔2017〕14号

  
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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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监所,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青神县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青神县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青神县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工作思路:突出风险管控,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努力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全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把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加大协调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施,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二)推进安全风险全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摸排,包括生产、经营及重点使用企业的摸排,建立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对重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储存量相对较大)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彻底摸清我县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数据库。

(三)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在役装置专项整治,落实安全设计诊断,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开展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及时送培,实现100%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抓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把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作为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举措和抓手,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督促企业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表》的要求,进行自评并报县安监局。根据企业自评情况,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开展定级评定并报市安监局。

(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施“巩固A级、提高B级、重点整治C级、压缩淘汰D级”的监管原则,实行动态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把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治消除隐患。要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如实记录。督促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通过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向县安监局报送,自查、自改、自报率达100%(危化农药除外)。

(二)监管执法整治事故隐患。县安监局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服务机构、专家的支撑作用,严厉打击、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有力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

青神县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控制目标

“零事故、零死亡”的“双零”控制目标。

二、具体工作及措施

⒈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等)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⒉深化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从严从重查处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

⒊加快推进生产企业“三库”建设。督促生产企业加快“三库”建设,2017年底前,必须完成“三库”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库”改造。常态化开展“三库”储存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对库存量实施动态监控管理,严禁超量储存行为发生。

⒋推进新工艺、新设备的运用。督促生产企业运用烟花爆竹新工艺、新设备,进一步加强机械化、自动化改造,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严禁运用、使用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机械设备。

⒌严格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检验。督促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认真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更新、维护和检测检验,严防因防雷防静电设施缺失、检测不合格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⒍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加快推进零售经营专项治理,修订完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常态化开展零售经营监管检查,督促零售经营网点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继续推进批发企业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六严禁”。

⒎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修订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职责。依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延伸,进一步明确落实乡镇和村(社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职责。加强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司法衔接工作,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⒏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月底前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完成定级工作。完成定级后,严格按照“巩固A级、提高B级、重点整治C级、压缩淘汰D级”原则,实施动态监管检查,推动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探索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⒐加强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正确购买、燃放以及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青神县2017年度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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