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青神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通知

青食药监发〔2017〕8号

  
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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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现将《2017年青神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8日

2017年青神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

为全面掌握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根据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眉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通知》(眉食药监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掌控我县食品安全状况,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推动全县食品有效监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原则,以问题导向统领抽检监测工作,加强风险防管控,注重监督抽检全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合理分工,质量效能并重。

三、工作任务及组织实施

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应强烈的食品进行针对性的抽检监测。根据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眉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通知》(眉食药监发〔2017〕44号),全县2017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共计337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260批次(详见附件1),餐饮环节44 批次(详见附件2),生产环节23 批次(详见附件3),流通环节10批次(详见附件4)。

四、抽样工作

食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

(一)抽样区域和环节

县局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二)抽样对象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主要是抽取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等。

(三)抽样时间和频次

6月30日前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60%,11月10日前完成分配抽检监测任务100%。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中风险)每半年抽检,一般风险(低风险)每年抽检。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五、检验工作

食品检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

六、数据报送

信息平台管理:本计划安排的抽检任务涉及的抽检数据,应按要求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县级局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数据按月上报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七、核查处置

县局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上领取核查任务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动态掌握不合格食品信息。对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八、信息公布及汇总

根据总局有关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每周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按照 “谁组织抽检、谁公布信息”原则,县局负责公布“县抽”信息。

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是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合理安排抽检监测任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抽检力度,确保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参与抽检及样品后处理的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对组织实施、样品采集、数据报送、样品核查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

(三)严格抽检纪律。抽样检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检验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收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

一、指定抽检品种和抽检项目

序号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细类(四级)

规定项目

批次

1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牛肉、羊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

8

畜副产品

牛肝、羊肝、猪耳、猪蹄: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2

2

水产品

水产品

恩诺沙星(限淡水鱼)、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

10

3

蔬菜

韭菜(鳞茎类蔬菜)

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

10

芹菜(叶菜类蔬菜)

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阿维菌素、甲拌磷、对硫磷、敌敌畏

10

菠菜(叶菜类蔬菜)

阿维菌素、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对硫磷

10

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

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甲胺磷、甲基对硫磷

20

辣椒(茄果类蔬菜)

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

80

番茄(茄果类蔬菜)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毒死蜱

20

豇豆(豆类蔬菜)

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乐果

30

4

水果

苹果、梨、桃、荔枝、龙眼、柑橘、香蕉

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甲胺磷、联苯菊酯、多菌灵

60

二、可选择抽检项目参考目录

(一)农药(79 项):六六六、滴滴涕、硫丹、五氯硝基苯、艾氏剂、狄氏剂、林丹、氯丹、七氯、甲胺磷、氧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敌敌畏、乙酰甲胺磷、辛硫磷、涕灭威、克百威、甲萘威、阿维菌素、苯醚甲环唑、甲拌磷、甲基异柳磷、乐果、毒死蜱、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灭多威、腐霉利、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噻虫嗪、氟虫腈、灭线磷、久效磷、水胺硫磷、杀扑磷、咪鲜胺、苯线磷、毒杀芬、甲基硫环磷、磷胺、硫线磷、内吸磷、杀虫脒、特丁硫磷、蝇毒磷、治螟磷、地虫硫磷、除虫脲、啶虫脒、哒螨灵、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氟啶脲、灭幼脲。

(二)兽药(65 项):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3-甲基喹啉-2-羧酸、氯丙嗪、安眠酮、地塞米松、沙拉沙星、己烯雌酚、孔雀石绿、双氟沙星、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地索辛、磺胺多辛、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喹噁啉、雌二醇、甲基睾丸酮、喹乙醇、苄星青霉素、苯唑西林、噁喹酸、甲氧苄啶、地西泮、地美硝唑、甲硝唑、氨苯砜、呋喃苯烯酸钠、玉米赤霉醇、氟罗沙星、司帕沙星、妥布霉素、盐酸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群勃龙、醋酸甲孕酮、罗红霉素、井冈霉素、丙酸睾酮、洛硝达唑、环丙沙星。

附件2

2017年全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任务

品种

数 量(批次)

检测项目

火锅

底料

5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食用油

8

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丙芘、没食子酸丙酯、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

水发产品

4

铅、铬、甲醛

调味品

6

苏丹红、罗丹明B、没食子酸丙酯、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

熟肉制品

9

亚硝酸盐、铬、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山梨酸

面类制品(馒头)

8

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

鲜奶吧

4

脂肪、蛋白质、酸度、铅、总砷、总汞、铬、黄曲霉毒素M1

合计

44

?

附件3

2017年全年生产环节食品抽检任务

品种

数 量(批次)

检测项目

白酒

4

甲醛、铅、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阿斯巴甜、酒精度

配制酒

6

甲醛、甜蜜素、安赛蜜、酒精度、二氧化硫

粮食加工品(挂面)

3

铅、合成着色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铝的残留量

调味品

1

铅、苯甲酸、山梨酸、氨基酸态氮、总砷、黄曲霉毒素B1

茶叶

2

亚硝酸盐、铬、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山梨酸

饮料

3

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

蔬菜制品

1

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亚硝酸盐、大肠菌群、二氧化硫

肉制品

3

铅、镉、铬、总砷、亚硝酸盐、

合计

23

?

附件4

2017年全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任务

品种

数 量(批次)

检测项目

白酒

5

甲醛、铅、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阿斯巴甜、酒精度

粮食加工品(大米)

2

铅、镉、总汞、无机砷、铬、苯并芘 、黄曲霉毒素B1

啤酒

3

甲醛、二氧化硫、铅

合计

10

?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餐饮单位(含机关企事业食堂)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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