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召开2017年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的通知

青食药监发〔2017〕6号

  
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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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辖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提高报告和监测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召开2017年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下午2:00报到,2:3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管副局长;

县乡各医疗机构分管副院长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人员;

青神县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工作人员;

青神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总结2016年度全县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

作;

2、安排2017年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

作,并签订《青神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3、表彰2016年度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县乡各医疗机构自行下载《青神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2016年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述资料各一式一份,由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交会议组。

2、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沈超

联系电话:028-36573619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日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3月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6年度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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