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处、中心: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根据《青神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吴秀梅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徐媛同志为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股长;
李秋彤同志为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李晓梅同志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
袁倩同志为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周政银同志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周子婷同志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汤莉同志为律师工作股股长;
商 桦同志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免去:
袁倩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媛同志法制宣传股股长职务;
汤莉同志律师公证工作股股长职务;
周政银同志基层工作股股长职务;
李晓梅同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股长职务;
吴秀梅同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2019年5月30日
上一条:中共青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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