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须知
尊敬的留言人欢迎您到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信箱栏目留言,在留言前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倾听了解民意的窗口,是政民互动的连心桥,所有有效留言我们都会认真受理。
二、为保证本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办事效率,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联系方式,如真实姓名、电子邮件、QQ号码、电话(一定要有区号)等。尤其是电话号码必填且须真实,以方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三、留言的标题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四、留言的具体内容要清楚反映事实,写明建议或者投诉的要点。
五、以下留言视为无效留言,不予受理:
(一)没有任何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
(二)含有非法的、反动的、色情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言论的;
(三)利用本政府网站互动信箱进行宣传广告的;
(四)一稿多投、明显不依法按程序办事的;
(五)不属于青神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六)其它不利于政民良性互动的情形。
六、政民互动属于政务公开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非您所提交信件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它情况均应该选择同意公开。
诚挚地欢迎您与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