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机要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目标管理、政务督办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依法治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办公用品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牵头抓好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相关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牵头负责涉及交通运输法规和有关公共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年度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权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县行政审批局交通窗口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许可工作以及承办相关运输证照的审核、年检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县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提供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承担辖区内船舶检验和相关管理职责。
(三)综合规划股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项目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规划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
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交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对上争取统计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青神县船舶检验处)
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公路、水路运输量、燃油消耗量等调查统计上报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联系指导道路运输协会开展工作;组织贯彻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船舶检验工作和相关管理职责。
(六)邮政股
牵头监督辖区内邮政(包括快递类)市场。牵头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负责辖区内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
(七)安全监督股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安全保卫工作。
(八)工程质量监督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施工安全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参与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负责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检验,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负责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受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负责造价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九)财务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
(十)内审股
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办法,承担局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职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及监督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开展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对国家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维护党纪党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局党组决议的贯彻执行;对局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审批发展新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统计和党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团工作。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牵头办理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等交办的事项;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下属单位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
监督检查党员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对本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中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并开展前期调查。协助派驻纪检组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领导干部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承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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