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信息、宣传、绩效管理和有关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会、信访、脱贫攻坚、直联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法规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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