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31日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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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5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附件:青神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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