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5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附件:青神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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